港大圍堵校委案 前學生會長免入獄

馮敬恩早前表示,將前往台灣修讀碩士學位,他已向國立臺灣大學申請延遲一年入學,以有足夠時間完成社會服務令判刑。(photo by 馮敬恩facebook)

【台灣醒報特約記者陳玨明香港報導】香港大學校委會去年1月發生學生圍堵校委會成員風波,事後校方主動報警,港大學生會時任會長馮敬恩及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兩人最終被港府檢控,早前並被裁定罪成,法院於21日作出裁決,在多名大學師生求情下,法官最後判兩人作社會服務令,得免牢獄之災。

香港大學校委會去年1月召開會議,由於未決定何時成立研究港大管治的專責小組,會議後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等人被學生包圍,港大學生會時任會長馮敬恩早前被裁定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成,他另承認兩項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罪;時任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則被裁定一項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傳票控罪罪成。

本案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早前的刑期覆核案件,外界一度預料兩人有很大的機會被判重刑,包括被判被時入獄。馮敬恩就親撰的求情信,向港大校委會成員致歉,又稱自己已深深反省自己的行為是否能推動大學前進。此外,當中有被圍堵的校委紀文鳳,以及港大校長馬斐森、港大校委石禮謙等人亦分別撰寫求情信。

法官最後裁決,判馮敬恩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李峯琦則判社服200小時,兩人均免入獄。法官在判刑時指出,相信大多數年輕人有理想、有抱負,想改變社會不公,但當他們認定自己是真理,就會忽略其他人持其他意見的權利和原因。

而在判刑前夕,馮敬恩就在臉書貼文,並引用香港電影《哪一天我們會飛》的主題曲「差一點我們會飛」的歌詞,指「為世界美好多一點,是每一個人的責任,不應該是只有學生的責任」,他又指到,自己該是時候展開一個新的旅程,當把餘下的事情處理妥當便會離開香港,「沉潛內斂,修身養性。以後,我想Make Opinion,不是Make No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