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運人士黃之鋒遭判刑6月 即刻入監

知名的香港民運人士黃之鋒,因2014年9月的「重奪公民廣場」案,今(17日)天經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遭判刑6個月,同案被告的羅冠聰判刑8個月、周永康7個月刑期,同時須即刻入獄服刑。黃之鋒於昨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就表示,審訊期間高等法院的法官就表示,「重奪公民廣場」的「奪」字代表了暴力意義,當時他就覺得自己難逃牢獄之災。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為了爭取香港真普選,在2014年發動一連串的罷課抗議,9月26日更召群眾衝入當時已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封鎖的「公民廣場」,掀起之後知名的「雨傘革命」。由於黃、羅兩人已先後完成社區服務,因此今日的宣判將黃羅兩分別減刑1至2個月。

香港特首的選舉制度與民主國家不同,是由委員會選出特首候選人,再由全港市民投票,香港人一直認為這是「假選舉」,2014年9月,全國人代常委會通過2017年的香港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確認選舉本質沒有改善,壓抑多時的香港人便爆發了。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曾登上美國《時代》雜誌(TIME)封面,封面標題為〈抗爭的面孔〉。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曾登上美國《時代》雜誌(TIME)封面,封面標題為〈抗爭的面孔〉。

香港學界於9月22日發起大罷課,近萬名學生繫上黃絲帶遊行爭取普選,26日晚上,黃之鋒等人率領民眾衝進「公民廣場」,雖然學生代表被警方逮捕,但抗議之火反而越燒越旺,8萬多人因而走上街頭要求釋放黃之鋒等人,進而演變成香港史上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為期近3個月的「雨傘革命」。

黃之鋒經此役中一戰成名,全球媒體瘋狂報導當時不滿18歲的他,他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25位最具影響力少年,也是《外交政策雜誌》全球百大思想者之一,是《泰晤士報》年度青年,《法新社》將他列為年度全球10大最具影響力人物、更登上《財星》全球50位最傑出領袖人物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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