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蘋果日報停刊 美參議員要求拜登制裁涉入銀行

(中央社華盛頓25日綜合外電報導)2位美國重要聯邦參議員致函美國總統拜登,懇請他依據兩人所提出、去年已通過的「香港自治法」,對造成香港「蘋果日報」被迫停刊的對象祭出制裁,並暗示其中包括外國銀行。

根據路透社取得的信函內文,參院銀行委員會共和黨籍資深成員杜美(Pat Toomey)和民主黨籍成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引述路透社5月一則報導,指時任香港保安局局長、現任政務司司長李家超致函「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及英國匯豐銀行(HSBC)與美國花旗銀行(Citibank)分行,威脅兩銀行若和黎智英在香港戶頭有任何往來,將面臨最高7年徒刑。

信中還說,李家超下令兩銀行分行凍結黎智英的帳戶,而「它們似乎已這麼做」。

信件又指出,本週稍早約有500名警察突襲搜查香港「蘋果日報」的辦公室,並逮捕報社高層;其後香港保安局下令「蘋果日報」往來銀行凍結報社資產,這些事件「直接造成報社關門」。

杜美和范霍倫表示,他們提出的「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要求美國國務院向國會指認「實質造成香港人民無法享有集會、言論和出版自由或獨立法治」的任何外國人士,包括外國企業。

兩人在信中說:「黎智英和『蘋果日報』遭到令人震驚的鎮壓,似乎非常可能有許多外國人士牽涉其中,這些人適用香港自治法第五節規定」。

兩名參議員對拜登(Joe Biden)表示:「在黎智英遭受不公義對待及『蘋果日報』被迫停業後,我們懇請您的政府立即徹底執行香港自治法。」

香港自治法要求美國政府對直接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強制性制裁,並對這些個人和實體往來的銀行實施次級制裁(secondary sanction)。

杜美和范霍倫還在信中指出,依據他們了解,香港當局未按法律程序對外國銀行下令,而是由單一官員在司法體系外下令,既未提出任何刑事控訴也無傳訊。「這些命令鞏固了許多人所抱持香港不再有法治的印象」。(譯者:張正芊/核稿:劉學源)1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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