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25日上午約晤 潘曉穎母提會面3前提

(中央社台北24日電)港女命案被害人潘曉穎的母親今天證實,港警確實邀請她明天上午見面,但她無法確定屆時警方能否接受她作為中間人,以協調與台灣警方商討陳同佳投案事宜,因此她提出3項會晤前提。

她也提到,警方邀請她取回女兒遺物,但這些證物可能關乎陳同佳在台犯行,因此決定暫時不會取回,並要求警方代為保管,盡快與台警進行刑偵移交資料。

涉嫌殺害潘曉穎的港男陳同佳昨天在香港出獄滿一年,但至今仍未來台投案。潘曉穎的母親昨天表示願當中間人,促成港、台警方會面。

綜合官方香港電台、明報新聞網等港媒報導,香港警方昨晚稱已致電潘母了解事件最新情況。

潘曉穎母親今天下午對港媒證實,昨晚收到警方邀請明天見面,取回女兒的遺物,但她說見面前有3點事項要弄清楚。

首先,她說,警方一直沒有確實這次見面是否會接受她這名中間人的邀請,與台灣警方坐下來就陳同佳投案一事商談。其次,她不知道來電的警員以及明天會面的警員是否有足夠權力代表香港警方作決定,應她的要求安排港、台警方商談。

第三,對於警方提及可取回的女兒遺物,潘曉穎母親表示,這些證物可能關乎陳同佳在台牽涉的命案,因此決定暫時不會取回,並要求警方代為保管,盡快與台警進行刑偵移交資料。

被問到若警方未能回應以上3點,明天是否就不見面,潘母透過中間人說,要視乎警方能否確定這3件事,才作決定。(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0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