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違規載港媒 最重恐吊照

漁業署:違規載港媒 最重恐吊照

中國時報【洪安怡╱台北報導】 屏東漁民發起宣示主權活動,前往太平島海域作業,但因「海吉利號」載港媒3記者隨行,加上運搬船偏離固定航線,漁業署昨表示,等漁船回台後,視違規情節開罰,最重漁船恐遭吊銷執照,3名記者登船手續若未完備,最高恐罰15萬元。 「媒體要來我們都歡迎,怎還去分背景是港資還是美資,一切都照規定。」船隊發言人羅強飛說,當初計畫出發前往太平島時,就有多家媒體都表明高度意願,只是按規定登船要領有船員手冊,最後出港時,僅鳳凰3位領有船員證記者,登上「海吉利號」。 據知,3記者當中,黃姓記者是2012年拿到船員手冊,另2名黃姓和許姓記者是2013年拿到船員手冊,主要是為採訪釣魚台新聞申請,且接受相關訓練後取到。 羅強飛無奈表示,漁民出海捍衛主權,政府不協助就算了,為何還屢屢阻擋,這3名記者皆是中華民國國民,本次登船依法向海巡署提申請,海巡署也查驗過證照,一切如實告知,合乎規定;但為避免爭議擴大,決定讓載記者的海吉利號,停泊太平島外海。 漁業署長陳添壽說,並非想阻擋漁民護漁權,但一切均須合乎規定。漁船回台後,漁業署將依「船員管理規則」規定,詢問3名領船員手冊記者,由哪家公司受雇登船,確認是否補齊法定作業。 他說,3記者雖有船員手冊,但當年都未完成累積3個月出海事實,已被當初雇用的漁船公司(新永鴻與龍財發)解雇,若海吉利返台7天內未完成再雇手續,漁業署將以違反「漁業法」,開罰船公司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分3案開罰。 由於海吉利號屬活魚運搬船,出海往太平島不合規定;對此,羅強飛說,運搬船路線管理辦法中,並未規範空船無航行自由,照理說應無違法問題。陳添壽則回應,運搬船是特定特許行業,照規定只能單點對單點運活魚。他表示,最嚴重可能吊銷活魚運搬船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