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千金出庭自爆因案離婚 淚訴「父母有錯不該由她承擔」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潤寅超貸案,今天傳喚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夫婦女兒楊宇晨。楊女淚灑法庭,表示就算父母有錯也不該由她承擔,希望法官還她清白。法官諭知將於12月31日宣判。

潤寅集團詐貸案主嫌楊文虎與妻子王音之(中),涉嫌超貸逾400億元遭起訴。圖為王音之3月8日被押解返台。(中央社檔案照片)
潤寅集團詐貸案主嫌楊文虎與妻子王音之(中),涉嫌超貸逾400億元遭起訴。圖為王音之3月8日被押解返台。(中央社檔案照片)

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所屬分行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餘元,追加起訴15人及5家公司。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密集開庭,今天傳喚楊宇晨、王音之胞弟王振賢到庭。楊宇晨痛哭指出,她未從父母身上獲得好處,也未參與公司業務,潤寅結束營業前一天到公司幫忙,沒想到卻捲入犯罪。她說,就算父母有過錯,也不應該由她承擔。

楊宇晨表示,案發至今沒有工作,被債主追著跑,媒體說她奢華、敗金並非事實,她名譽被踐踏,也因本案離婚,希望法官還她清白,留給她一個安身立命的空間。

王振賢則強調自己並沒有犯罪的意圖,也未從中獲取任何利益,請法官判決無罪。他提及楊宇晨時則表示,楊宇晨案發時面臨追債及離婚雙重打擊,處境非常艱難,他只是盡一個舅舅保護姪女的責任。

法官庭後諭知全案將於12月31日上午宣判,要求楊宇晨、王振賢必需到庭聽判,否則將拘提並裁定羈押。

圖為調查局1月21日移送楊文虎至台北地檢署歸案。(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調查局1月21日移送楊文虎至台北地檢署歸案。(中央社檔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