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被告眾多 北院布置大禮堂開庭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潤寅詐貸案,19、20日將傳喚全部被告,由於被告、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合計多達142人,北院將動用5樓大禮堂審理。這是北院繼力霸案後,第2度在大禮堂審案。

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詐貸新台幣386億2718萬餘元,北檢今年1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王音之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等人涉向3銀行詐貸86億餘元,5月間追加起訴楊文虎等15人及潤寅等5家公司。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潤寅案因被告人數45名(其中5名為法人被告),辯護人77名及告訴代理人20名,共計142名,相關當事人及訴訟關係人眾多,且案情繁雜,是重大金融刑事案件,由重大金融案件專庭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林勇如、受命法官林彥成組成合議庭審理。

北院表示,潤寅案已按審理計畫,進行95次準備程序,準備程序終了後,合議庭已進行56次審理程序,自今年10月19日起預定15場次審理庭,以妥適、迅速審理終結本件重大金融刑事案件。

北院指出,承審合議庭法官為提升審理效率,訂於10月19日下午及20日傳喚全部被告、辯護人及告訴代理人到庭進行被告訊問、提示全案證據及檢察官論告等訴訟程序,之後再分別定期於常設法庭審結,使訴訟程序流暢,節省當事人費用。

因常設法庭規模無法容納全部訴訟相關人士到庭參與審理,北院依法院組織法第84條第5項及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將5樓大禮堂設置為刑事法庭形式,並安裝電腦、大型投影幕、擴大機等科技設備,確保訴訟相關人士均能在訴訟程序中依法行使訴權,以利案件審理。(編輯:李錫璋)1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