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院「與民有約」 跨海至七美鄉宣導國民法官

司法院製作的「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已交由全國各地方法院進行宣導及舉辦座談會邀民眾參加。以離島的澎湖縣為例,澎湖地方法院為增進轄區內民眾之法律知識,及瞭解法院相關業務內容,持續辦理年度「與民有約」,並進行國民法官制度、廉政、兩公約等業務宣導活動及座談。澎湖地院日前跨海抵達七美鄉老人文康中心,由院長李昭彥率書記官長及同仁與會,七美鄉長呂啟俊、鄉代表會主席陳吉富熱忱接待,包含七美鄉公所同仁、各村、鄰長及民眾百餘人熱情參與本次「與民有約」活動。

會中先播放司法院製作的「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繼由李院長解說國民法官新制已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由一般國民與職業法官一同審理刑事訴訟案件、提出對案件的問題,並一起決定有罪無罪及量刑,將民眾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透明、更接地氣。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年滿二十三歲,在澎湖縣內居住四個月以上者,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審判庭由「職業法官三人」及「國民法官六人」共同組成,並預留一至四位備位國民法官以防特殊狀況發生。

適用《國民法官法》之案件,除少年及毒品刑案排除外,限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案件。另外國民法官關心的個人資料保護、人身安全、日旅費支給、公假之給予、訴訟照料及評議表決等權益事項皆有規定。當日活動並由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主任佘家玲介紹該會服務業務。之後進行交流座談,李院長並予回應說明。最後由澎湖地院政風室主任進行廉政、反賄選及人權兩公約宣導,並配合有獎徵答致贈精美禮品,民眾互動熱烈,活動在愉悅氣氛中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