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原住民受刑人人權 律師團體:政府視而不見

(中央社記者丘德真雪梨27日專電)「新州律師公會」指出,澳洲政府雖注意原住民族受刑人的人權問題,聽取諸多不同的解決辦法,但「僅通報卻不作為」的處事文化,致遲遲未有相應行動。

衛報(The Guardian)昨天報導,新南威爾斯州州議會昨天對原住民族人在羈押中死亡的問題舉行聽證會。

澳洲「新州律師公會」(NSW Bar Association)的「第一民族委員會」(First Nations Committee)主席麥艾維(Tony McAvoy)向聽證會指出,澳洲政府早在好幾十年前,就注意到原住民受刑人的人權問題,也有眾多研究調查報告提出各種解決辦法,不過,政府習慣「僅通報卻不作為」(reporting in lieu of doing)的處事文化,結果遲遲未有相應行動。

麥艾維表示,原住民族人口長期以來被羈押和入獄比例偏高,這是「惡劣和不人道的」的社會現象。

澳洲聯邦政府屬下的「澳洲法律改革委員會」(The Austral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網站資料顯示,雖然原住民族人口只占全國2%,卻占全國監獄中人口的27%,尤其在2006年至2016年間,原住民族人口入獄增長率更高達41%。

麥艾維表示,新州在過去好幾十年來,曾經有50份不同的研究調查報告,提出原住民族人口被羈押和入獄比例偏高問題的解決方案,當局卻視而不見。

對於原住民族族人在羈押期間和入獄服刑期間死亡,麥艾維建議當局應該向死因裁判法庭(the coroner’s court)投入更多資源,以便能更有效地調查相關死亡事件。

麥艾維指出,澳洲司法制度長期以來未能獲得原住民族人的信任,他建議死因裁判法庭在處理相關案件時,應委派原住民族人權專員(Aboriginal Commissioner)與死因裁判官(coroner )共同列席。

麥艾維認為,「新州律師公會」最希望讓死因裁判法庭能獲得足夠資源自行調查相關案件,否則至少也要「委託體制外的獨立單位」調查,這將讓情況大幅改善。

「新州原住民法律服務組織」(The NSW Aboriginal Legal Service)首席刑事律師克瑞林(Sarah Crellin)向衛報指出,賦予死因裁判官獨立調查權力,是讓澳洲司法制度贏得原住民族族人信任的重要一環。

克瑞林說:「根據我的執業經驗,當死者家屬看見是由警察調查涉案的警察時,很多家屬都會產生懷疑。我認為交由獨立單位調查死因,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麥艾維建議,新州議會應該要修訂現行保釋和假釋法規,擴大候審期間的社區分流計畫(community-based diversionary programs)規模,增加原住民族法庭,減少羈押和入獄的人口,特別是未成年和涉及輕微罪行的人士,降低監獄運作成本。(編輯:黃自強)10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