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辱警案判10個月 各界認判太輕

王慶宇

澳洲民眾普西被依「破壞公統罪」判刑10月確定,但因刑度太輕,引發各界不滿。(photo by 網路影片截圖)
澳洲民眾普西被依「破壞公統罪」判刑10月確定,但因刑度太輕,引發各界不滿。(photo by 網路影片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王慶宇綜合報導】澳洲去年4月因拍片諷刺瀕死的警察而引起社會公憤的普西,28日遭法庭判刑10個月。儘管這是澳洲第一次以「破壞公統罪」判刑確定,受害者家人、警界與澳洲輿論都認為判太輕。而普西仍有多項罪名如危險駕駛、吸食毒品等訴訟纏身,恐無法輕易脫身。

因辱警遭判刑10月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報導,去年4月因為拍片嘲笑瀕死的警察而不是第一時間通報,引起社會譁然的普西,在經歷一年的訴訟後,最終遭澳洲法院以「破壞公統罪」(Outrage Public Decency)判刑10個月,是澳洲史上第一次利用此罪名判決確定。法官萊特表示,普西的所作所為「不僅有傷品格且可怕,更是殘酷且應受譴責的行為」。

但萊特也指出,法院只能依照普西的作為來判刑,而他並沒有造成4名警察的死亡,是另一名貨車司機的錯。在量刑方面,萊特認為普西過去的精神疾病能部分解釋他的誇張行徑,但不能完全免責他的行為。由於普西已經被羈押近300天,他很可能只需要服刑數日就能出獄。而除了普西的罪行之外,萊特法官也特別提到,媒體的大幅度報導,讓普西在過去這一年中,成為「澳洲最被憎恨的人」。

社會輿論:認判太輕

根據澳洲《第九新聞》指出,儘管萊特法官有其判刑依據,澳洲社會普遍無法接受。殉職的泰勒警官的丈夫舒爾茲就聲淚俱下地在法庭外表示,有鑒於普西誇張的行徑,法院判決「十分不妥」。他認為因為此案受到高度關注,法院如此輕判會對後面的類似案件造成重大影響,使相關犯嫌心存僥倖。

另一名殉職的小普雷斯特尼警官的父親老普雷斯特尼則表示,他有「注意到」普西的事後致歉,但並沒有評論他是否接受,僅表示很高興訴訟告一段落。維多利亞警察協會理事長蓋特更直接砲轟普西是「沒有任何價值的一個人」,更希望「當普西臨終時,他會受到他當初如何對待殉職警官的冷漠與無情」。

普西去年4月因超速與使用毒品在澳洲高速公路上遭4名警方攔下並逮捕,但4名警官突遭後方失控大卡車追撞殉職。普西當下沒有立刻求援,反而錄影嘲笑當時卡在車體內尚未死亡的警官,事件爆發後造成澳洲社會輿論震怒,讓本案成為極大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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