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險爭議 理賠金被承包商拿走…八旬華翁3年無家可歸

洛縣麗浪多灘市(Redondo Beach)年逾80歲的居民王先生和家人,自2020年自住的房屋起火損壞被迫離開後,至今都未能再搬回自己的家。此後,不僅遭遇被建築承包商詐領保險賠償金,後續理賠還被保險公司消極對待。眼看三年過去了,王先生的房子還是「面目全非」。

王先生說,房子在火災中被損壞後第一時間去找保險公司理賠,起先非常順利,保險公司反應很快,態度積極。由於王先生對工程建設完全不了解,因此選用保險公司推薦的一家建築承包商。

火災後,王先生一家人被迫從自家搬出來。他們在保險公司的資助下,將全部家當裝箱打包,大大小小的箱子一共有400多件。不過後來問題就出現,保險公司一開始卻執意將該房屋的修繕認定為「新建」項目。後來經通過公家的損失評估師(Public Adjusters)的介入,保險公司才最終接受這是一個「改造」項目。

然而,整個交涉過程持續了一年多,直到2021年4月,保險公司才為這個項目開出8萬多元的理賠支票。

王先生當時收到的保險理賠支票上的領款人只有王先生本人、王先生的房貸銀行和公家的損失評估師。但是,項目建築承包商卻要求王先生將支票寄給他們。王先生以為這是「正常流程」,就將保險公司開具的支票都給了建築承包商,付了26萬元。

然而,錢給後,王先生的房子卻遲遲沒見到有任何動靜。受損後的房屋只是被拆成一個「空架子」,之後就放在那裡,無人問津。

而承包商卻堅持認為,是王先生對房屋多次提出要求才導致了項目的拖延。就這樣,原本承包商在簽約時說差不多四個月即可結束的工程,卻一直沒有進展。王先生說,「承包商跟我們解釋過各式各樣的原因;除了責怪我們提出自己的意見以外,還找過受疫情影響,建材漲價等等各種理由。」

在房屋失火兩年後的一天裡,王先生突然接到保險公司電話,被告知保險公司將不再支付他們的臨時安置住所。當時房屋失火後,保險公司承諾是支付出險後兩年的生活成本。自從王先生一家被迫從失火屋中搬走,保險公司一直為他們支付了臨時出租房的開支,以及王先生家裡400多件的打包行李倉儲費,如今兩年期限已至。

但是,王先生一家認為,一開始保險公司執意定義這個項目為「新建」項目,後來又改為承認其為「改造」項目,僅此過程就耗費一年多時間,這也將工程整整推遲一年,所以,保險公司應該為此延長為他們支付一年的生活成本。雙方爆爭議。

如今,由於保險公司突然宣布不再為租屋買單,王先生又無法承擔現在的居住和倉儲成本,一家只能被迫選擇再次搬家。經由朋友幫助,才尋得一處新住所,每月支出高達5000元。之前存放在倉庫的400多個箱子,如今也只能堆放在住處。

王先生的女兒說,「後來我們僱用了專業的屋主代表,他才發現保險公司竟然已經關掉了我父母的案子。後來在他的幫助下,我們才得以讓保險公司重新打開案子。但此後與保險公司聯繫依舊很難。每次我們打電話過去,他們都只是說會『再仔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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