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排隊還是買不到房?這些新竹推案為何「秒殺」?買家臉書版主獨家告白

明明尚未正式公開,市場卻傳出該案已秒殺售罄,這是新竹房市的市場奇觀,究竟房子是誰在買? 背後又有哪些操作手法?

「路過動物園,發現幾張有趣的圖,BJ4……,買到才是真的,想了解的人,請按讚本粉絲團……。」這是今年6月創始的臉書購屋社團「買在最前面」的其中一篇貼文,這個成立僅約5個月,已有逾2千名粉絲,在新竹當地頗具知名度的社團,打開其粉絲專頁,條列各式桃竹預售案的基本資料,最重要的是,強調在該社團買到的價格與戶別都比其他社團優惠,以此獲得投資人信任。

成立時間雖較短,「買在最前面」卻已有不錯的戰績,2千名粉絲中,有8、9成都是投資客,自住型的買方較少。版主小馬在社團剛成立時,因為已跟建設公司談好「早鳥優惠價」,就累積了1百位網友,一起購買寶佳機構的「鴻築竹科匯」。他透露,這百位客戶多數是竹科人,竹科匯的地點就在新竹高鐵站旁,根據竹科匯現場銷售人員表示,目前區域行情均價是每坪32萬元至33萬元,而他們還是有買到比區域行情稍低的價格,但實際金額不方便透露。

主導權回「賣方市場」 想搶便宜、想買到得要趁

「買在最前面」版主小馬不諱言,他成立社團的目的就誠如社團名稱,不僅要揪團購屋,還要買到最低價。他認為,目前新竹房市不再像早年可以「以量制價」,因為想買房子的人太多,價格主導權又回到「賣方市場」,「想要買到最便宜,就要搶時間買得早。」

他分析,若能搶在建案尚未公開銷售前就買,通常可以選到相對便宜、格局較佳的戶別,於是他與幾位對房地產有興趣的素人發起粉專,透過粉專上的訊息分享,號召「發起人」。一旦有足夠的發起人,便會與建商協議較便宜的直購價。

他解釋,目前「買在最前面」與建商往來的模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建商想要先賣到一定的成數,於是釋出部分不同格局的戶別,給版主一個團購折扣,先求去化部分戶數,之後面對市場,就可以無壓力地慢慢賣或調價賣。

第二種,是針對大家想買的案子,累積到「確定」會認購的戶數,再來跟建商協議早鳥價或優先戶別。不論參與的是哪一種,都是由參加的網友直接與建商簽約。他強調,社團本身不參與共同持有、代操、借貸、避稅、紅單、換約等業務,也不會與網友收取服務費,與其他社團大不同。

「紅單」轉賣賺差價 建商、代銷、投資客紛炒房

類似「買在最前面」這樣的房地產購屋團粉絲專頁,在臉書上打進「購屋團」、「團購社」等關鍵字,可以找到無數個。而「買在最前面」因為不插手買賣契約,相對單純,但更多的購屋團粉專則不乏以團購的力量取得「紅單」,再轉賣賺差價牟利,轉手的結果推升了房價,也成為建商、代銷、投資客炒熱市場的有力工具。甚至,有些壟斷「貨源」,讓有意購屋的個體戶,想買還買不到。

像是,新竹日前出現民眾排隊搶購,甚至販售排隊板凳順位,或是幫房仲排隊的現象。小馬直言,「通常去排隊也買不到房子,因為很多戶別早已被投資客鎖定,去接待中心現場,頂多也只是留資料而已,最後能夠買到的機率並不高。」

他透露,當初竹科匯給3個通路潛銷,除了他以外,還有房仲公司及其他社團,「可售戶數330戶,我們這3個通路就全部買完了,建案完全沒有打任何廣告就完銷。」他說。

這半年下來,小馬慢慢累積經驗,新竹投資客較偏好的房屋有幾個特色,第一,總價落在1千萬元至2千萬元以內。第二,每戶要可買到車位。第三,主流三房產品最搶手,坪數介於30坪至40坪之間。整體來說,為了之後好轉手交易,總價與坪數兩者都不會太高。

由於網路社團枱面下的預購現象猖獗,小馬也坦言,「現在竹北真正的自住客反而買不到房子,甚至為了要買房子,還得先加入購屋社團,以求買到便宜的價格。」誰能想到,如今買房與過去傳統看屋流程完全不一樣,居然要加入社團,才有望買得到房

購屋糾紛頻傳 遭詐騙求助無門

開粉專、揪社團,社群族團購買房現象愈來愈多,不少版主都號稱自己與建商或代銷公司有特殊關係,可以拿到優惠價。尤其是粉絲人數動輒數千人、近萬人的版主,影響力更是與日俱增。換句話說,代銷與網路社團彼此依賴生存的關係也愈來愈密切,以業績掛帥的代銷公司來說,與網路社團合作,成為重要的銷售管道之一。

日前興富發熱賣的台中「市政一號院」,就有臉書社團裡明寫著「這個案子所有的兩房我們買了142戶」,讓「市政一號院」靠潛銷就創下兩房一天完銷的紀錄。

這類粉專往往還會成立「LINE匿名群組」交流建案訊息,不少小建商透過此種行銷方式省下大筆廣告費用,但建商、代銷置入訊息的狀況層出不窮的結果,訊息可信度也成了有待考驗的難題。

此外,投資客搶預售屋後換約的狀況頻傳,新竹已有建商在合約上載明禁止客戶換約,或是要簽約1年以上才能換約,就是為了遏止房價遭投資客炒高。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建商用各種方法綁約,但投資客與客戶私下簽訂私約轉讓的狀況還是時有所聞。」買在最前面版主小馬說。

長期關注新竹預售屋市場動態的《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說,根據行規,建商會給網路揪團購屋的版主,按成交戶數給付一定的金額或是給付整筆計價的介紹費,通常是每戶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再依戶數計算,但多數版主只跟建商而不向買方收取服務費,若有版主預收款,理論上視為買方未來購屋的簽約金。

話雖如此,目前出現的爭議,多是版主違反行規,私下向客戶收取服務費又沒開發票,涉嫌逃漏稅,且因建商仍未與客戶簽約,中間若有出更高價的買家,可能延伸交易糾紛,退費爭議也愈來愈多。消費者下手前,一定要謹慎小心,以免遇到詐騙集團求助無門。(梁任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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