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火速槍決鄭捷?羅瑩雪吐真正目的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前法務部長、兒福聯盟基金會董事長羅瑩雪3日晚間辭世,享壽69歲,她任內核准執行3次死刑,共12名死囚伏法。其中,鄭捷在被判死刑18天後,於2016年5月10日伏法。外界當時質疑是否太快了,對此,法務部長羅瑩雪曾指出,此案在眾目睽睽下施暴,對社會治安產生很大不良影響,「為了要使社會導入正途,讓那些崇拜他的人知所警惕,所以我們快速執行此案」。

 羅瑩雪曾說明,為了讓那些崇拜鄭捷的人知所警惕,因此火速批准槍決。(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羅瑩雪曾說明,為了讓那些崇拜鄭捷的人知所警惕,因此火速批准槍決。(資料照/記者盧素梅攝)

羅瑩雪當年受訪時指出,我們快速執行此案,也是因為這個案件因為案情非常簡單明白,證據直接明確,審查過程雖也照過去一樣,每個步驟都做了,但就像剛剛講的原因,所以比較快。

對於從批示到槍決前後只有7個小時,羅瑩雪說道,她在批示執行後,執行是台高檢決定的時間,時間是他們自己聯繫安排。當被問到簽署心理上有無壓力時,她表示,跟過去一樣,平常心,就是該做的事。

 鄭捷在被判死刑18天後,於2016年5月10日伏法。(圖/資料照)
鄭捷在被判死刑18天後,於2016年5月10日伏法。(圖/資料照)

時任總統的馬英九是否對此案有所表示?羅瑩雪說明,沒有特別,但是過去談到死刑執行的時候,他就只有講說你就依法辦理。而有說認為馬總統透過此案轉移社會焦點,羅瑩雪斥為陰謀論、動機論。她說,這事很單純,該執行就執行。對於520之前是否還會槍決其他死刑犯,她說,大概來不及。

至於是否有佛教因果,羅瑩雪坦言,有些人會說那她是不是又背負一條人命,「我覺得這個死刑是他(鄭捷)自己幫自己判的」,因為造成這麼多法官甚至包括廢死法官都認為必須要判處死刑,而且一次四個死刑還有很多傷害罪,大家想想這個嚴重性,是不是他自己讓別人別無選擇,只能做這樣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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