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冒充菲女30年 自首變回台灣人

中國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一名曾姓女子37年前為愛走天涯,遠赴菲律賓與旅菲台灣男友結婚,卻因持觀光簽證無法長期居留,竟收購菲人出生證明,搖身一變成菲女「洛佩茲」,返台定居後擔心惹麻煩,繼續以「洛佩茲」之名在台生活30年,直到去年才出面自首。台北地檢署考量曾女坦承犯行無前科,依偽造文書罪處分緩起訴2年。 檢方調查,曾女與丈夫均是菲律賓台商家族成員,兩人相戀後分隔台菲兩地。1981年間,曾女難忍相思之苦,持觀光簽證飛往菲律賓與男友相會並結婚,但因持觀光簽證無法在菲長期居留,曾女遂收購一名菲律賓女子「洛佩茲」出生證明,不僅改名換姓,連國籍也換了。 1982年間,曾女以「洛佩茲」之名與丈夫結婚,並申請菲律賓護照,在菲期間產下3名子女,丈夫於1986年先行一步返台工作,曾女一心想返台與丈夫團圓,乾脆將錯就錯,繼續以「洛佩茲」名義、使用菲律賓護照,帶3名子女飛回台灣。 由於兩人並無重返菲律賓打算,夫妻商量後,為求能繼續在台合法居留,曾女持菲國護照、結婚證書等資料,冒充「洛佩茲」名義先後向台北市警察局及移民署申請依親登記,並取得居留證。 據指出,曾姓女子以「洛佩茲」之名在台生活30年,擔心冒名之事曝光,一直選擇將錯就錯,直到近年父親年邁,曾女為讓父親安心,決定重拾台灣人身分,去年出面向北市警方自首。 開庭時,曾姓女子坦承不諱。檢察官認定曾女犯下4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考量曾女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因一時失慮而觸法,犯後出面自首,處分緩起訴2年,並要求向公庫支付2萬元緩起訴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