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顆焦掉煎餃...他連續4天到攤位嘶吼鬧事!下場慘了

台南市近日發生一起因煎餃引發的爭議事件。一名李姓男子於去年12月4日在一攤位購買10顆煎餃,卻聲稱其中一顆煎焦。儘管攤販願意更換或退款,李男卻拒絕接受,並開始了一連串的滋擾行為。

根據台南地方法院的判決,李男在事發當天將煎餃放在攤位上並報警。警察到場後,攤販林女再次表示願意更換或退款,但李男仍拒絕並離開。接下來的幾天,李男多次返回攤位,每次都有不同的訴求和行為。

其中包括大聲嘶吼指控林女詐欺和侵占,聲稱吃焦的煎餃會致癌、生病,要求林女登報道歉。他甚至帶著大筆現金到攤位,表示要購買「燒焦、臭酸的煎餃」,在被告知沒有這種商品後,將現金丟在攤位上。此外,李男還多次要求取回現金,並對林女的生意做出負面評論。

在警方詢問時,李男承認購買煎餃和報警等事實,但否認有滋擾行為。他辯稱因服藥導致記憶模糊,並質疑買個煎餃是否不能提出意見。然而,法院認為李男的行為已超出處理糾紛的合理範圍,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對其處以8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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