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談)正義如黑暗中透抖微光
近年來法庭判決中有如法條凍結般存在的我國死刑罰則,上周五憲法法庭像是聊備一格式宣判「有條件合憲」,「唯一死刑」違憲,精神病患或心智缺陷者不得處死等,提釋憲死囚符合判決意旨下可提起非常上訴…。加嚴設限形同實質廢死,大法官似仍想挑釁近九成支持死刑的民意…
加害者人權過度強化,死亡被害者權益漸消,被害者家屬暗泣,還得面臨廢死集團威逼著要原諒寬容,台灣社會司法正義彷彿黑暗中透著微微燭光,在邪風吹襲下抖動,似熄復燃著…。
隨意取人性命的狂兇惡徒,不論手段如何殘暴毒辣,即使接受法律裁制,只要裝瘋騙過醫師、法官,或裝悔悟,或佯救人,甚至啥都不作,台灣法院最多判能假釋的無期徒刑,殺人罪犯最多關個十來年,監獄「深造」後,更大條出來,名號更廣,用更猛手段「解決問題」,不是殺人就是被殺的江湖秩序,恐將取代不被認為具主持正義功能的假道學法院…
這已是我國部分民眾心裡對當前社會現狀認知,更是法院在民調上一直難以取得多數正面公信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冤案不應與廢死混談,前者應循法律程序補救,有不足處修法,死刑確應嚴慎審判,但所有案件都可能出現冤案,豈能以廢罰法防冤案。
如今死刑如同凍結,請主張廢死的「高水平極端人道主義者」高抬貴手吧,請為被害者及家屬的心情和完整人權著想,為社會期盼正義的渴望訴求,惡徒的部分人權自其惡行落實時就該喪失。司法應要伸張公平正義,保護的是良善而非歹惡。
活著才有人權,要為不幸失去生命無辜被害者爭公道,是活著的良善者們共同責任,司法更要擔起職責,對於罪證確鑿無疑的凶殘死刑罪犯,籲請儘快執法,雷厲風行向社會證明我國是有法治有正義的,大家共同維護在邪風吹襲下透抖著正義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