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談)真冤假冤 司法公信
北檢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然收賄相關證據略顯薄弱,引發議論,起訴內容有人認為保守謹慎以確證其罪,但也讓挺柯集團有狡辯空間,媒體炒作,名嘴各自解讀,曾遭受「輿論審判」污衊之苦的謝長廷,有感而發提及司法公信力低落,也是社會亂源之一…
台灣民主得來不易,過去曾有過法庭是中國國民黨開,檢調辦綠不辦藍的時期,走過那樣時期,從政以來常遭抹黑的謝長廷,會提出「在台灣有時被起訴並不是因為有罪而是因為輿論認為有罪」,或許心情感受表達對輿論審判的憂心,他言及,幾乎所有被告都會喊冤,真冤假冤社會半信半疑,結果是假冤佔便宜,真冤的倒霉。
我國司法仍有許多需要改革,不過,現今法院、檢察體系各自獨立運作已有所成,從柯文哲曾無保請回,到起訴接押庭給予重金交保,都是顯示法庭獨立審案。
有人認為定罪高以顯司法公信,但即使是日本定罪率九成以上,仍有冤案發生,應追求的是案件查察時,檢警調依法公正不濫權,依證據起訴不濫訴,起訴是檢調認為有罪,但判定是由法庭法官裁決。若僅追求定罪率恐怕反而容易偏誤造成冤案。
輿論審判、帶風向,主要是投多數民眾所好,柯白集團也是在網路散播其辯詞,也想形成輿論風向,民智大開的民主時代,各有各的觀點,或該省思沒道理的荒謬言論何以聚眾。
司法各單位獨立行使其職權,不需混淆檢警調與法庭的關係,法庭獨立審案應是司法的公信要件之一,問題在於法庭裁判與社會認知的落差。媒體炒作、名嘴引導、民眾熱議,都不能影響法庭獨立審判,例如八成民意支持死刑,但這幾年有不少證據確鑿罪大惡極的殺人兇徒都沒被判死,或許這是司法公信低落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