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論)地震黃紅單!

一月廿一日嘉義大埔地震重創台南山區,楠西區的收容處所,有里長甚至氣憤喊,「房子沒有倒塌,不代表不嚴重;人員沒有傷亡,不代表不嚴重!拜託政府重視災區現況!」偏偏除夕到初一全台出現超低溫,災區出外打拚、唸書的遊子回不了家,民眾也不知怎麼過年,只求佔有地方遮風避雨,聽來令人鼻酸。

簡單分辨,房子沒有倒塌,貼的是黃單,連主樑都受損就是紅單。在內政部的規定中,紅黃單是災後立即建築物受災程度的判定結果,紅單是主結構受損有結構安全顧慮或地基不穩者;黃單是受損情形無結構安全顧慮,但內部非屬主結構的物件有掉落傾倒傷人顧慮或鄰近環境有建築物傾倒疑慮可能受波及等情況,兩者所代表意義不同。

在九二一大地震時,就叫做半倒、全倒;當時死亡者每人發給五十萬元、重傷每人二十萬元、房屋全倒二十萬元、半倒十萬元,當時許多人將半倒房屋直接推倒變成全倒,即便房屋完好,也打個洞去領十萬元,呈現種種問題,又多又複雜。

時至今日,不知道政府是否完全吸取當時教訓,深刻記憶與吸收,特別是年關物價高漲天氣嚴寒?

現今慰問金黃單住戶每人四千元,每戶最高二萬元;紅單位戶每人二萬元,每戶最高十萬元。但在過年的這幾天,不論黃單、紅單,民眾日子是一樣難過,慰問金究竟該怎麼區分?相信以房屋復原的時間應該是最合理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