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論)羈押的政治性
北院二十九日夜間將給出柯文哲開羈押庭的結果,各界矚目的焦點不再是小草集結抗議多少人,而是台北地檢署起訴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三罪,檢方卻無法指出賄款何時收受、在哪裡收受、又流向何處?證據上的薄弱、戲劇性的羈押手段,不免讓網友有羈押手段成為壓迫工具、輿論操作取代真相追求的「政治操作意象」。
賄款何時收受?在哪裡收受?又流向何處?這是柯文哲罪名要成立的基本要件。北檢的「證據」確實如駐日代表謝長廷所言「薄弱」,而辦案講究需有力證據。
舉如,起訴書中也提及,議員陳宥丞曾向柯文哲提供「議會資料」與「調查進度」,並提到前副市長彭振聲出席與否。但當時提供的內容均為「公開資訊」,而且完全是透過議會調閱程序取得,並未涉及調查小組的任何內部資料或機密資訊。
司法本應守護公平正義,羈押時間長短、量刑應有比例,司法應避免展現政治干預的痕跡,現在的情況,確實也有踐踏法治精神、損害社會對司法的信任的疑慮。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司法的存在,不可以是為任何一個政黨達成政治目的,而是為捍衛事實與公平,以利鞏固民眾的權利與社會的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