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不論)釋憲玩憲法
臺灣所有相信民主憲政的民眾,大概都會感慨,臺灣的國會體制已經多落到與世界各國都不一樣。對於國會亂象「瞠目結舌」已經不足以形容,許多國會資深官員感慨,從釋憲案出爐後,國會日後只怕是越來越亂。
立法院今年五月廿八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六月廿四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廿六日生效。
不過因為被認為窒礙難行、有重大瑕疵。六月廿六日、廿八日與七月一日,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賴清德總統、監察院分別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行政院廿七日,即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
主要的幾項爭議焦點在於「聽取國情報告」、「聽取報告及質詢」、「人事同意權行使」、「調查權行使」、「聽證會舉行」及「藐視國會罪」等規定暫停適用。
憑心而論,「國會聽證調查權」修法,其實具有時代意義,貢獻很大,但藍白藉機會拚湊權力,被批判違憲,也很應該。
反過來說,連綠營大老也批大法官不斷自我背棄,讓台灣立法院離正常西方民主國家的體制愈來愈遠,國會體制愈成為獨一無二的民主怪胎。
抽掉藐視國會罪的所有條文,讓調查權空洞化。尤其憲法法庭判決,立法院通過的法案中所有強制手段都是違憲。取消「施以合理強制手段」,調查聽證權變成了虛晃一招。
白營昨日集結,高度質疑「官員在國會說謊,不可以處罰,否則違憲」,這和世界各國都不一樣;網民更是轟「今天為什麼我們開車上路可以平安?因為有交通罰則的存在。如果警察抓到闖紅燈、酒駕的人只能口頭警告,不能開罰單,明天全台灣就會交通大亂。官員說謊也是同樣道理,如果不必負擔法律責任,將來他們就會一直說謊。」
敢情聲請與被聲請釋憲的兩造、以及釋憲的大法官,大家都在玩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