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陸船留置澎湖46天 繳清罰款網具遭沒入驅離

(中央社澎湖縣19日電)中國大陸越界的無船名漁船,經澎湖海巡隊留置46天後,今天繳交新台幣90萬元罰款及起籠機與漁籠遭沒入後,黃姓船老大等人船由巡防艇押解驅離出境,並告誡不得再越界,否則將重罰。

澎湖海巡隊表示,這艘無船名的陸船,是在今年6月3日在澎湖花嶼海域越界作業,被海巡隊查扣,在留置46天後,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繳交新台幣90萬元和由澎湖農漁局沒入起籠機和124只漁籠後,黃姓船老大等人船在近午時分由5031巡防艇驅離出境。

澎湖縣長賴峰偉在本月初進行兩岸宗教直航時,與福建省官方代表座談,針對陸船進入澎湖限制海域捕魚以及於台灣淺堆抽海砂,雙方將共組查緝平台,互相通報違規船籍,並發動海上聯合打擊行動,斷絕非法捕魚、抽砂行為,共同維護漁場秩序。

澎湖海巡隊表示,今年迄今共查扣裁罰15艘越界陸船,裁罰金額總計高達新台幣2215萬元。(編輯:陳俊碩)108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