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翻盤! 鐵道殺警案二審改判17年

台南市 / 黃昱賦 劉漢生 陳建邦 徐靖壹 報導

鐵路警察李承翰前年7月,遭到鄭姓男子殺害,一審嘉義地院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判決無罪,檢方及家屬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判決今天上午出爐,法官審酌成大重新精神鑑定結果,行兇時確實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但不至於完全喪失辨識能力,因此無罪翻盤,判處有期徒刑17年,17年服滿後強制監護5年,但一審曾幫兇嫌做過精神鑑定的醫師沈正哲不滿,認為二審法官判決依據,是有誤的。

李承翰媽媽張秀珍說:「跟我們女兒都會每年一起家族(旅遊)。」翻著紀念簿,兒子李承翰陪著兩老,全台四地遊玩,但自從前年7月,發生震驚社會的鐵路殺警案之後,承翰媽媽只能獨自看著這一本思念兒子,在加上承翰爸爸,去年聽到鄭姓兇嫌,一審判決無罪的消息後,疑似抑鬱而終,媽媽得一人扛下,所有悲傷還有後續官司。

李承翰媽媽張秀珍說:「真的那個時候不要判無罪,可能我先生還在,我也比較有人陪伴。」一審嘉義地院,以被告罹患思覺失調判決無罪,檢察官和家屬無法接受,要求重新鑑定,台南高分院送請成大醫院鑑定,出現不同結果,認為鄭姓被告行兇時,有精神障礙,導致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但只能減輕刑期,因此最新二審宣判結果出爐,無罪大逆轉,改判17年有期徒刑,17年服滿後強制監護5年,全案還可以上訴。

李承翰媽媽張秀珍說:「勉強可以接受啦不要說無罪啦,無罪真的沒辦法接受。」,台南高分院庭長陳連發說:「認定被告在行為時,精神狀態並未完全喪失辨識行為的能力。」法官判決的理由,鄭姓兇嫌辨識能力,沒有達到完全喪失程度,不過一審時,為鄭姓兇嫌作精神鑑定的,身心科醫師沈正哲認為,二審法官判決依據是有誤的。

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說:「可是我們在鑑定的時候要鑑定是犯案當下的,而不是醫師鑑定當下的,這個嫌犯在經過一年多的在押治療之後,他當然症狀有減輕,他當然症狀有減輕。」17年徒刑到底判的夠不夠重,至少對家屬來說,心裡總算得到一點安慰,至於未來對方會不會上訴,就交給律師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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