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交通事故致8人死亡 北市警提醒穿越路口安全要領 正確 轉頭看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經統計臺北市110年1至9月份,發生在無號誌或閃光號誌路口之30日內死亡交通事故計發生8件、死亡8人;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呼籲,行經無號誌(或閃光號誌)路口,務必減速慢行,依規定停讓,正確「轉頭查看」,先左看、右看、再左看,確認安全後再行穿越,方能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1月26日上午,在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巷弄內之無號誌路口,發生一起2部重機車交岔撞之交通事故,造成其中1名65歲男性騎士昏迷指數僅為3,重傷命危;用路人行近無號誌路口欲穿越時,在沒有號誌的管制及引導之下,若未做好正確的減速、停止、查看確認等動作,就像最近超夯的影劇「魷魚遊戲」第五關--「跳玻璃橋」,踩著不知道是一般玻璃還是強化玻璃的橋面隨時可能掉下橋一般,駕駛人冒著與橫向車輛發生碰撞的風險,僅憑運氣穿越!
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無號誌路口穿越道路的時機,當然不能像跳玻璃橋一樣僅憑個人運氣盲目瞎猜,最安全的穿越要領,即是正確「轉頭查看」:
減速、停車:行經無號誌路口,須「減速慢行」,路口若搭配有「停車再開」交通標誌或標線,則是提醒用路人前方路口安全視距不足,必須先停車觀察,如果只是煞車減速,想要一邊轉頭查看一邊緩慢通過,極可能看到他車靠近時,已來不及煞停而發生碰撞!
先左看、再右看:因為我國道路通行方向為右行車,故行近路口前,最先接近自已的是從左側來車,因此用路人應先轉頭向左查看,確認安全後,再向右查看。
再次左看確認後,才起步緩慢通過:起步通過路口時,應再次向左邊確認,緩慢起步,切勿重踩油門,並要持續注意左右有無來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應養成安全駕車習慣、遵守路權、減速慢行,並歡迎市民朋友至「北市好行、交大隨行」臉書專頁加入追蹤,即時收看最新交通安全宣導影片並可多元分享到其他私人社群,共同營造更友善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