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需耗時往返 人民團體負責人證明書自行上網列印

以往各民間團體申辦各項業務時,經常需要向主管機關申請具備有效任期內的當選證明書,不過申辦期間公文往返耗時。考量擴大便民服務,內政部宣布從即日起,全國性人民團體只需登錄「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後,就可以自行下載並列印負責人當選證明書,不需等待主管機關核發,大幅省下往返耗費的時間。

內政部也公布人民團體登錄系統網址。各人民團體都可自行列印具有團體名稱、團體類型和負責人姓名等基本資訊,以及當屆有效任期內的「負責人當選證明書」。

此外,方便社會大眾或機關單位「雙重檢核」,除了證明書印有內政部浮水印達到防偽功能之外,也特別在證明書旁印有QR code,供掃描連結到內政部官網,方便查詢人民團體相關立案資料,並確認資訊的正確性。(記者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