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就業獎勵 鼓勵失業勞工培訓

46歲的小惠(化名),自大陸嫁來台灣十多年,有一個小學三年級的女兒,家中經濟一向由先生負擔,不料去年十月先生因病驟逝,她帶著幼女頓失依靠憂心忡忡。 「玉里就業中心」就服員張碧裕在就業訪視時遇見小惠,考慮到小惠沒有工作經驗,還有孩子要照顧的就業限制,於是建議她參加「玉里醫院」辦理的照顧服務員培訓,學得一技之長。就服員在小惠結訓後,積極協助媒合並運用勞動部因應高齡化社會而推動的「照服員就業獎勵」,推介小惠到「富源社區發展協會」擔任照服員,小惠充滿感謝的說:「這是我人生新的開始,照顧工作是一種『愛的勞務』,在我生命中最困難的時刻得到許多人的幫助,我也希望用這樣溫暖的心去幫助人!」。目前小惠已穩定就業三個月,逐漸適應職場環境,也慢慢走出喪夫傷痛。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林仁昭分署長表示,為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勞動部鼓勵民眾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將從事居家照顧服務工作或社區日間照顧服務的勞工納入就業獎助範圍;凡失業連續三十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的居家服務單位及日照中心連續三十日以上,即可獲得勞動部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的補助;照顧服務員除原有的月收入外,政府另依就業時間長短,額外發給每月五千元至七千元的就業獎勵津貼,最長發給十八個月,每人最高補助十萬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