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墜落職災年近百案 縣府籲請勞資雙方加強防範

營造作業或高處作業具高度風險,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新法上路後違者最高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鍰。(花蓮縣政府提供
營造作業或高處作業具高度風險,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新法上路後違者最高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鍰。(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近年來營造業墜落事件頻傳,勞動部設定二0二四年為營造業墜落打擊年,經統計去年全國因墜落死亡人數達八十五人,再次突顯營造業打擊墜落的急迫性。

花蓮縣政府十八日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裁罰額度、強度都遠低於其他法規,即便發生重大職災最高僅裁處三十萬元罰緩,此次修法上路決定提高罰鍰的上限額度至一百五十萬元,對花蓮縣的中小、微型企業影響甚多,尤其是營造業更不能掉以輕心。

花蓮縣長徐榛蔚表示,營造作業或高處作業具高度風險,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新法上路後違者最高處以一百五十萬元罰鍰,若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將移送雇主至花蓮地檢署偵辦。勞動部並自一一四年一月七日啟動為期三十七天的「一一四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業界應積極配合勞動部的檢查計畫,切實落實職業安全措施,確保每位勞工的權益不受侵害,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及花蓮的工作環境。

花蓮縣社會處表示,勞工在高處作業時,應確實使用全身背負式安全帶及安全帽等防墜護具,並配戴堅固錨錠或安全母索提供安全帶,屋頂護欄高度也要在九十公分以上,在任何方向都能抵抗七十五公斤荷重且無顯著變形,若有墜落風險開口,也要設護欄或安全網並放置警告標語。

社會處表示,今年將陸續舉辦「台灣職安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全程參訓滿六小時,即可取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證明,全國通用無需再重複接受相同訓練,歡迎勞工朋友踴躍參訓,倘企業或勞工朋友有職業安全衛生防災問題,或需要相關輔導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