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消防權益遭打壓? 徐國堯解職案遭判敗訴

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在2012年號召台灣第1次消防大遊行,控訴長年人力短缺、超時工作以及設備老舊的問題,不料卻疑似遭消防局「秋後算帳」,在2014年6至7月期間被記了共42支申誡,同年9月遭解職;徐國堯事後提起行政訴訟,昨(27)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駁回,徐國堯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皆表示無法接受判決,將繼續上訴抗爭到底。

長年設備老舊、人員短少 徐國堯鳴響消防爭權第一槍

從高雄氣爆、桃園新屋大火,再到台南維冠大樓倒塌,在近來的災害事件中,除了防災制度、建築法規等問題一再被檢討外,消防救難人員的勞動權益也不斷浮上檯面,然而雖然期間消防人員不斷挺身爭取勞權,大環境的問題卻未見實質改善。

20160207-0206南台地震-搶救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災民.家屬(陳明仁攝)
20160207-0206南台地震-搶救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災民.家屬(陳明仁攝)

2月南台灣大地震,軍警消防聯合搶救維冠大樓災民。(資料照,陳明仁攝)

2015年1月20日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6名消防人員在救援行動中不幸殉職,再掀消防設備老舊爭議;據指出,由於中央財源只補助消防車、廳舍,消防員裝備則需靠地方政府,受限於各地主管機關的經費、重視程度,許多消防員的裝備早已破損不堪,有的一穿就是10年,甚至有消防衣、靴子破洞的情況。

而其實早在這幾起災難之前,便有人為此出面發聲,2012年8月31日,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號召300人上街,舉辦了台灣第1場的消防大遊行,控訴消防員人力短缺、設備老舊的問題。

這次遊行彷彿點燃了消防勞權的抗爭之火,2013年7月,一群基層消防員向政府遞交申請書,籌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消權會),然而申請一拖就是3個月,直到民進黨立委陳其邁出面協調後,消權會才終於正式成立。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內政部抗議消防員人力、設備不足與過勞問題。(取自搶救消防員臉書)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內政部抗議消防員人力、設備不足與過勞問題。(取自搶救消防員臉書)

在徐國堯鳴響第一槍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正式成立,消防勞運往前跨出新一步。消權會2015年10月內政部前抗議人力不足、設備老舊問題。(資料照,取自搶救消防員臉書)

2個月記滿42申誡遭解職 外界質疑「秋後算帳」

但所謂棒打出頭鳥,在這之後,2014年6至7月短短2個月期間,高雄市消防局,以2010至2013年間的各種事由,連續記徐國堯大過、小過、申誡,累計共達42支申誡,理由包含執行職務懈怠、溢領加班費、無故未參加常年訓練或測驗等,功過相抵後換算共35支申誡,已達《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免職條件,徐國堯並於9月收到免職令遭解職,而在此之前徐都未有任何申誡紀錄,外界認為秋後算帳意圖明顯。

而在同年9月1日,消權會也號召消防弟兄走上凱道,為2年來因公殉職的13位弟兄舉行「公祭」,並喊出「人力補齊、裝備改善、救災專責分工、不打壓」等4項訴求。

消防員抗議-林韶安攝
消防員抗議-林韶安攝

2014年9月1日,消防員走上凱道,公祭殉職弟兄。(資料照,林韶安攝)

行政訴訟遭判敗訴 消權會誓上訴抗爭到底

事後徐國堯於2015年4月提起行政訴訟,事隔近1年多,昨日遭高等法院判決敗訴。除徐國堯表示將再提上訴外,消權會成員也為其抱不平,質疑2010年到2014年的事情,卻在2014年才一併懲處,如此跨年度積案懲處,恐形成行政權濫權打壓。

對此合議庭指出,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第1項第11款,徐國堯在2014年有申誡2次、記過3次、記大過1次,依法並無不合,且並無證據指出消防局有報復行為,並非「秋後算帳」。

到場聆判的徐國堯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再提上訴,並對法院不追究消防局的無理打壓大感失望。而消權會隨後在法院前拉起「司法默許追殺、基層抗爭到底」布條並高呼口號,表示將協助徐國堯一起提出新事證繼續上訴。

人員短少1萬5000名、月均工時360小時以上 勞動環境仍待改善

消防人員除無國定假日外、遇突發事故須停休外,平常實施勤一休一(連續待命、工作24小時後,休息24小時),部分縣市更因人員短少,必須「勤二休一」(連續上班48小時候,休息24小時),平均月工時360至480小時,且依據內政部消防署統計資料,目前人數距離目標配職員額還少1萬5000人;除火場救災外,消防員平日還須應付抓貓抓狗、捕蛇拆蜂巢等大小勤務,風災、震災時亦須參與救援,勞動環境極為艱苦。

消防員抗議-林韶安攝
消防員抗議-林韶安攝

消防人員勞動環境惡劣,2014年9月1日消權會號召消防員,走上凱道「公祭」殉職弟兄。(資料照,林韶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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