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麵之亂 王欣儀正式向北市警局以社維法進行告發蘇貞昌 丁怡銘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行政院不實汙衊指控北市冠軍牛肉麵使用「萊劑美牛」一案,已造成社會大眾譁然、恐慌,除了對臺北市政府的聲譽、官箴及冠軍店家的商譽形象傷害甚鉅,甚至波及許多牛肉麵店家生意皆受害!因行政院位於臺北市,前發言人丁怡銘指控對象又是臺北市政府及臺北牛肉麵節冠軍業者,對此,市議員王欣儀今日針對丁怡銘的不當發言行為及對於更該真正負責、主持召開行政院院會的蘇貞昌院長,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1項第5款條文「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之規定正式向臺北市警局進行告發!

王欣儀指出,有關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於11月12日行政院會後記者會上不實指控散佈謠言「臺北市辦的牛肉麵節,今年冠軍用的,就是含萊克多巴胺美牛」「如果含萊克多巴胺有問題,相信臺北市也不會由副市長親自去頒獎」,且記者會上的背板、梗圖也用斗大標題寫著「2020臺北牛肉麵節冠軍用的就是萊劑美牛」,即便行政院已將院會記者會影片下架,但假新聞記者會的影片、畫面、內容皆早已透過媒體散播出去,並仍可持續閱覽流傳、誤導民眾,造成恐慌!

據了解,行政院牛肉麵假新聞事發後,已有民眾依社維法向內政部警政署進行告發,未料刑事局再未經調查,偵辦程序即逕自認定「這是政策提倡,而且丁怡銘也有澄清,與惡意的假訊息不同,因此沒有分案偵辦」!

針對刑事局的離譜回應,王欣儀予以駁斥!首先,所謂「謠言」就是客觀認定與事實不符即是「謠言」,而丁怡銘身為公共政策行政主管機關發言人,在未經查證之下就公開指稱特定店家使用萊牛,且此言論後續也已被證實為不實訊息!

而警察單位接獲民眾告發丁怡銘散佈假訊息,竟然主觀認定未具「惡假害」要件不受理!何以警察機關在沒有經過調查偵辦程序且未經法院審理,即自行判定未具「惡意」?

丁怡銘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內容確實為「假」,也已對特定店家造成「危害」,並造成民眾恐慌,甚至更波及其他無辜牛肉麵業者,且還是在店家提出檢驗報告自清後才澄清與道歉;但相關事實行為已經構成法律要件,怎能在民眾告發檢舉後,選擇不予受理、不去偵查?

反觀中天電視台記者曾因口誤,隨即修正後卻還是被「中央重罰100萬」,或是曾有19歲網友僅是在PTT發文「提問」陳菊受訪畫面的後方人物是否為私菸案主角吳宗憲?且該名網友在經過查證並經其他網友告知真相後PO出「道歉文」,但仍被以「社維法送辦」,對比現在行政院及刑事局的離譜說法、行徑,更證明中央完全是「雙重標準」,「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王欣儀表示,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是在行政院內,代表行政院召開會後記者會。記者會的內容及背板製作等,自然是在經過長官認可同意下才得以代為發布,因此,本席告發對象不只是對代表舉行會後記者會的前政院發言人丁怡銘,更應對真正該負責、主持召開行政院院會的蘇貞昌院長知法犯法故意製造假新聞的嚴重錯誤示範,同樣涉及觸犯「社維法」之行為一併提出告發!

王欣儀擔憂,雖然此案已有民眾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向北市警局進行告發,市警局也已受理,但市警局可能會礙於中央壓力而拖延偵辦進度,甚至不敢偵辦;因此,她將檢附當天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影片、照片,證明蘇貞昌、丁怡銘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正式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進行告發,並要求市警局儘速偵辦!


圖說:臺北市議員王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