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機車倒退嚕害人跌倒亡 騎士判刑4月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7日電)王男以「倒退嚕」方式移機車,不慎碰到黃姓老翁,黃送醫治療,因吸入性肺炎在近1個月後死亡。台灣高等法院認為王男撞到黃翁,依過失致人於死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男於民國104年10月某日晚間,將機車停在台北市某路段的機車停車格內,下車買便當;買完晚餐後,王男回去牽車,他跨坐在車上,以雙腳著地向後退的方式將機車移出停車格。

未料,王男疏於注意80歲的黃姓老翁當時從後方經過,並遭機車車尾扶手桿右側碰撞後,重心不穩而倒地,導致臉部外傷、蜘蛛膜下腔出血傷害;黃男送醫治療後,因長期臥床引起吸入性肺炎,續發敗血性休克及心肺衰竭,在近1個月後死亡。

法院開庭時,王男辯稱車尾沒有撞到黃翁,回頭看時就發現黃倒在車後地上,但到底是自己撞到被害人導致其倒地,還是黃因為重心不穩先倒地,無法確定。

王男的辯護律師則稱,黃翁倒地時意識清楚,而且黃因心肺問題,多年來服用藥物;黃翁後來的呼吸道感染問題,可能與黃之前的呼吸道感染疾病有關。

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有多名證人到庭說明當下情況。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黃翁行經王男機車後方時,遭王的機車撞到,才會重心不穩跌倒;觀察黃翁從發生車禍、受傷、住院到死亡的過程,可以認定王男的過失傷害行為,與黃死亡間有因果關係。106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