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叔公抓國小妹「手碰槍」:比爸大嗎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布袋戲工作人員阿龍(化名)日前趁著表演空檔,將遠房親戚、一名女孩小美(化名)帶到戲棚看外頭的表演,藉機撫摸私處,並在對方離開前,嫌「怎麼胸部那麼小」假藉按摩觸碰胸部,猥褻得逞;女孩日後擔心叔公會變本加厲,向對方提出要1台平板電腦,希望對方知難而退,沒想到竟遭對方要求摸下體,讓女孩最後崩潰向學校求助,法院審酌後,判處4年6月徒刑。

女孩被叔公帶到戲棚襲胸,對方日後還2度猥褻得逞,法院最後判4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女孩被叔公帶到戲棚襲胸,對方日後還2度猥褻得逞,法院最後判4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5年5月3日小美與父母及弟妹到台南參加廟會,期間自己跑去看布袋戲,以為是父親的弟弟,便跑進後台找叔叔,結果發現是陌生的阿龍,原想離開,但被對方叫住,並稱自己是遠房親戚「叫我叔公」,接著拿出椅子,讓小美站在上頭看外面的陣頭表演。

阿龍期間顧及小美安危,雙手抱住對方大腿,接著趁機撫摸下體,讓小美嚇得立刻想離開,結果對方又對著小美胸部說「怎麼那麼小」並假裝按摩猥褻得逞,還留了電話給對方;期間小美不時巧遇阿龍,讓其身心害怕,決定在同年7、8月間,讓對方不再騷擾自己,提出想要昂貴的平板電腦,讓阿龍知難而退,沒想到對方仍答應了。

阿龍答應要求後,到小美學校將其強行載回家中,並播放情色片強吻小美,甚至掏出生殖器,脫口「有沒有比爸爸大」欲要求對方摸,再度猥褻得逞,女孩最後向學校輔導室告知此事,事件才因此曝光,而家長得知後也決定提告。

法院一審判阿龍4年6月,經上訴,法院調查女孩遭侵犯後,擔心被爸媽罵「為什麼給人家亂摸」,且爸爸相當注重倫理輩分,因此才會不敢拒絕阿龍的侵犯。

二審法院認為,阿龍身為長輩,不知愛護後輩,還為逞一己性慾,違反小美意願猥褻,於法院審理時也未表示歉意,難認態度良好,日前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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