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性侵女兒481次 被逮竟稱:她有性需求

高雄市一名男子,自2009年以來性侵年幼的女兒長達6年,女兒在18歲時報警揭發父親惡行,但男子到案後,竟辯稱「為了不讓女兒因交男友影響學業,若女兒有性需求,才會滿足她。」法官怒批男子說法「荒誕無稽」,並算出6年內男子性侵女兒多達481次,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罰重判男子1529年10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7年。

判決書指出,少女在13歲時,就被父親以幫忙擦臀部藥為由性侵,之後父親便常趁深夜家人熟睡時,強行性侵女兒,直到女兒18歲時報警,惡行才被揭發。

少女指控,除了生理期及春節返回北部探親期間,過去6年來父親每周平均性侵她3、4次,雖然父親不會強逼她,但若她不答應,父親就會用盧、吵鬧的方式不讓她睡覺,她只好答應,之所以選擇隱忍,則是因為父親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

男子被捕後也坦承性侵女兒,但竟稱是「為了不讓女兒因交男友影響學業,若女兒有性需求,才會滿足她。」法官則痛批他荒誕無稽、亂人倫已極,並依少女所述,扣除每月生理期、每年國定春節假期等天數,認定男子6年間性侵女兒481次,其中少女未滿14歲前29次、滿14歲未滿16歲時182次、滿16歲未滿18歲時182次、滿18歲後則有88次,並依加重強制性交、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性交等罪,一罪一罰判處男子1529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17年,可上訴。

★更多追蹤報導

19歲逆子 性侵40歲美魔娘
遊日本和民宿老闆同睡 韓女慘遭性侵
桌球教練摩鐵開房性侵5女童 法官因這理由輕判5年
性侵女演員控被潛規則 提告案情大逆轉!
547名德國男童的暗夜哭聲 千年歷史天主教合唱團驚爆性侵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