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富邦「超級媒金集團」路受挫 大法官再認證「黨政軍條款」不違憲

富邦集團旗下的台固有線電視,想持續擴張媒體版圖,需要解除黨政軍條款緊箍咒,但憲法法庭大法官近日決議不受理而駁回聲請,理由是「難以合理確信黨政軍條款有牴觸憲法」。富邦作為大型「媒金集團」,在媒體經營領域頭上被兩把大刀綁住,就是「黨政軍條款」、「1/3市占率的上限」,儘管富邦透過各種手段不斷想突破,近期似乎雙雙都已夢碎。

富邦凱擘集團近來不斷躍上新聞版面,因為與台固、其他有線電視業者共同經營、聯賣頻道節目,公平會認定嚴重影響市場競爭秩序,本周遭公平會重罰1億元;再加上凱擘欲接收新彰數位有線電視的用戶,又踩有線電視用戶市占率不能超過1/3的法令紅線,主管機關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在調查。富邦旗下的台固、凱擘兩大媒體集團接連爆爭議,富邦集團想整合資源,讓所屬台灣大哥大成為橫跨電信、網路、內容的「媒體巨擘之夢」受挫。業界人士說,這是綁在富邦頭上的第一把刀,難解的1/3條款。

其次的第二把刀,就是所謂黨政軍條款,即「有廣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系統經營者。本法修正施行前,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有不符前項所定情形者,應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2年內改正」。有廣法第58條第2項也規定:「系統經營者違反黨政軍條款,處新臺幣20 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其經營許可並註銷其執照」。

法律界人士分析,回顧富邦觸犯黨政軍條款的原因,是由於台北市政府直接持股富邦金,而富邦金旗下富邦證券、富邦人壽有投資台灣大;台灣大則透過旗下大富媒體科技持有台固、富天下媒體,多層次持有觀天下等有線電視系統;甚至政府基金持有鴻海股票,鴻海旗下公司又有投資台灣大。因此,根據NCC統計,台北市政府及其他政府機構,以7.6293%比例間接持有觀天下股權。這不到10%的政府投資比例,成為綁住富邦媒體發展的第二把刀 。

因為有「黨政軍條款」需退出媒體的規定,NCC在2019年9月有條件通過觀天下換照,但要求3年內改正違反黨政條款情事,否則NCC能按次罰、最重撤照;觀天下則提起行政訴訟,拖延NCC行政裁罰的時程,甚至讓行政法院法官聲請釋憲,最終卻還是被「打回票」。

法界人士表示,觀天下主張黨政及相關政府機構以7.6293%比例間接持有觀天下公司屬於投資、非實質控制與經營公司,且持有的股份為99年前即持有而不應受NCC裁罰;由於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須確信應適用的法律違憲,才對觀天下案的裁判結果有影響。但事與願違,憲法法庭裁定,行政法院的法官已經可依「行政罰法」認定當事人無可歸責性而不罰,因此黨政軍條款並不影響裁判結果,此案不符合聲請要件,故大法官於上月的12月7日裁定程序駁回行政法院法官的申請,15位大法官中有11位均同意不受理釋憲。

市場人士坦言,其實富邦集團運作解除黨政軍條款已行之有年。台固旗下的永佳樂有線電視在2021年也申請過釋憲,理由永佳樂認為黨政軍條款牴觸了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期待可能性原則,侵害人民平等權、通訊傳播自由及營業自由,但當時聲請解釋,同樣遭到憲法法庭拒絕「不受理、駁回」,理由一樣為客觀上難以具體說明,該條款具體哪裡牴觸憲法。

令外界感嘆的是,富邦集團多年努力不懈,想鬆綁法條,也有法界人士認為,黨政軍條款與實務判決的確有差距;但撇開黨政軍不說,凱擘最近觸犯的另一條法規,有線電視用戶市占率不能超過1/3紅線,或許才是真正防止這家超級媒金集團進一步獨佔有線電視市場、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因此,主管機關NCC對新彰案後續的態度與魄力,顯得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