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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民眾控蛋黃酥賞味期限「僅2天」 店家:誤貼標籤

有民眾控訴,朋友在天母一間甜點店,買蛋黃酥要送禮,沒想到對方拿到後,發現賞味期限「只有2天」,質疑是「過期品」。事後詢問業者,店家澄清是員工疏失,不小心把「蛋糕標籤」,誤貼在蛋黃酥上,商品是當天製作,沒有過期,也願意賠償,但當事人認為,貼錯標籤非同小可,雙方產生糾紛。 #蛋黃酥 #過期品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