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民眾質疑登革熱開單不一致 衛生局、環保局雙回應
針對讀者質疑市府長年來要求執行例行性的登革熱防治工作,卻沒有一套標準的SOP,導致各區公所執行方式不一,衛生局回應,登革熱防疫工作有因時因地因疫情制宜的特性,由各區級指揮中心辦理。
衛生局表示,對應中央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為原則性標準,若各區級指揮中心有發現相關疑義或重大問題則提報市府跨局處登革熱防治工作小組討論,自民國一O五年已建立相關體制。
衛生局說明,登革熱緊急防疫工作各單位互相配合執行,有其急迫性及維護公眾利益的特質,依現地防疫所必需、整合警察、民政、衛生、環保共同執行,依中央登革熱防治工作指引、傳染病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高市登革熱防治工作手冊等依程序辦理。
至於民眾控訴登革熱開發標準,環保局及衛生局不同調,衛生局解釋,依據廢棄物清理法一千兩百元至六千元,依據傳染病防治法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自今年二月二日起考量一般民眾易混淆罰則,為使高市登革熱防治團隊於法治面貫徹行政一致性,評價其孳生源危害程度一般時,亦酌予處分一千兩百元。
環保局也補充,各單位開罰不一樣,依據當時開罰的條例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