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被砍30刀前男友只判8年 被害女:怕再被殺第二次
去年高雄有位超商女店員,被前男友砍殺30刀,一度發出病危通知,重生後仍有滿滿的恐懼與不安,因為兇手一、二審都只判8年,他擔心對方如果4、5年後就假釋出獄,可能會來埋伏殺害她,因為她的腳被傷得太重,已經無法跑步,到時候怎麼逃,有誰能救她。
當事人吳小姐:「我發現國家沒有辦法保護我,因為我有保護令後,他還敢來殺我。」
她是去年九月在高雄,被前男友砍殺30刀的女超商店員,原本是酷愛騎重機的陽光女孩,如今被迫包得緊緊的,因為身上有無數的疤痕,從腰際到雙腿,一道道的疤痕,大大小小有直的彎的,看了讓人怵目驚心,當時她一度被發病危通知,鬼門關前走一回,兇手入監服刑後她仍活在恐懼中。
當事人吳小姐:「還是判太輕了,因為被告他八年後,或是萬一他可以假釋,他四年後出獄,可能買刀埋伏要把我殺掉了,我的腳被他砍了30幾刀,砍到我現在沒有辦法跑步,如果再被他殺一次,我可能就真的會死。」
吳小姐與前男友分手後,被騷擾她申請保護令,卻被對方下毒手砍殺,一審兇手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八年刑期,她不服提上訴,二審原持原判她還要繼續上訴,因為羈押期間,前男友連續寫了18封信騷擾她,讓她無法擺脫不安與恐懼,她連遺書都寫好了,就怕前男友出獄後再回來找她。
當事人吳小姐:「我現在還是不停的,每天都在做惡夢,我還是很怕他來殺我,因為30幾刀真的太可怕了。」
律師王永菖:「被告在犯後,不僅否認有殺人犯意,更在羈押期間,寫信騷擾被害人,及其家屬等情節,都有被法院認定,被告犯後態度不佳,作為量刑因子,除非證明原判決,有濫用裁量權的情況,才會有改判的空間。」
除非三審上訴,能提出兇手泯滅人性與毫無悔意,更確切的事證讓法官審酌量刑,否則兇手出獄後,吳小姐可能面臨二次傷害的恐懼與不安,恐怕沒有結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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