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 通過

為提升動物醫院醫療品質,市府通過「基隆市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未來在基隆開立獸醫診所,需符設置標準才允許開業,市長林右昌和產發處長林青海、動保所長陳瑞濱在昨(十七)日的市務會議後記者會中宣布,已執業獸醫院業者應在兩年內依據標準改善,讓寵物在基隆得到妥善的照顧。 市府產發處表示,基隆市家犬數有二萬七千隻,家貓數有九千隻,其他如養兔、鼠、貂、鳥、龜等各種動物數不斷增加。依「基隆市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動物醫院至少應置領有執業執照的獸醫師或獸醫佐一人,有放射線設備者並至少應置領有非醫用放射線從業人員操作執照人員一人,另醫療服務設施、住院設施及手術設施,均應為獨立區並針對各該設施有所規範。 林右昌市長表示,基隆市獸醫診療機構設置標準是全市所有獸醫的共識,市府完成法制動作,提升基隆市動物醫院設備與規格,這對寵物飼主或動物本身都是一大福音,代表基隆關心動物、愛護毛小孩整體水準已提升。 產發處長林青海指出,已成立的診療院所,在兩年內要符合新規定,未符合規定者將查核輔導在一定期限內改善;他提醒民眾帶毛小孩就醫時,注意獸醫師是否有證照、診療機構是否有執照,倘若發現沒有可向市府通報處理。 動保所長陳瑞濱則表示,這項設置標準發布施行前,已於基隆市申請設立之二十一家動物醫院,應於兩年內符合標準,市府將派員查核輔導,新申請設立之動物醫院需審查符合才核發開業執照。未符合該設置標準者,除可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另限期令其改善,逾期仍不改善者,予以一年以下之停業處分。 市府提醒民眾,為維護寵物生命健康及確保消費者權益,請攜帶家中寵物至合法動物醫院就診,並請確認該機構具有由市府核發之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同時診療之獸醫師(佐)具有基隆市獸醫師(佐)執業執照,確保寵物就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