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理專盜領1.4億元 創史上最重2千萬罰款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玉山銀行今(2020)年7月初爆發理專挪用客戶資金一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24)日針對此案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重罰2,000萬元,創下單一個案罰鍰新高,且對財富管理資深副總、執行長停職3個月,成為因理專案停止相關主管職責的首案。

事實上,這已是玉山銀行今年2月被開罰後,再爆出的第2起理專監守自盜案,因為已是累犯,罰度比起以往還要高,同時是金管會對所有銀行宣示,未來再發生理專盜領案,處罰就是如此嚴重。

目前銀行法最高罰鍰上限是5,000萬元,而在此之前共有3家銀行,包括玉山銀行、永豐銀行及彰化銀行,都因理專弊案各被處以1,200萬元罰款。今日玉山銀行再被受罰,也成為首家1年內吃2張逾千萬罰單的銀行。

黃天牧表示,理專十誡上路至今已具有加強防範的效果,但人心難防,若未持以人心為本的心態,在嚴密措施也難保不會發生理專盜領事件,但可保證的是未來再發生,銀行會被依違失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罰。銀行執照有兩張,一張是監理機關核發的,另一張則是社大眾給予的,面對理專盜領案,誠信是金融業最重要價值。

根據金管會資料,近2年曾發生理專盜領案的銀行就有12家,累計受害客戶超過127戶,盜領金額累積近10億元。其中以今年11月初爆出的台新銀案涉案3億元最高,華南銀行理專盜領2億元次之,玉山銀行這起盜領案1.4億元排名第三。

金管會指出,這起玉山銀行鳳山分行盜領案,理專自2013年7月至今年6月間,引導或偽冒客戶利用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電話銀行、金融卡轉帳、臨櫃提領現金、匯款及利用客戶已蓋印鑑的取款憑條或匯款申請書等方式,將客戶帳戶款項轉入自己帳戶或其他第三人帳戶,受影響客戶數約41戶,所涉金額約1.4億元。

對於金管會的重罰,玉山銀行晚間以兩點回應。第一是對本案深表遺憾,但強調此個案為落實「理專輪調」後主動發現,除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之外,同時也保障相關顧客權益不受影響。再者,以負責任的態度,持續精進改善,已經積極實施多項內部控制措施,以防杜類似情事發生,請客戶安心。

而玉山銀行理專盜領案1年兩犯,被金管會視為指標案例開罰,除罰鍰、管理人員停職外,也是首宗被要求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案件,第4季起資本適足率將降低0.28個百分點,公司治理評鑑也恐因此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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