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街頭雜耍噴火 非洲籍表演者路邊練火舞
社會中心/莊立誠 蔡承翰 新北報導
街頭藝人雜耍,選錯地點、先被開罰!新北鶯歌有民眾直擊,一名非洲籍男子,和朋友站在街頭表演噴火,手裡拿的火把,瞬間冒出巨大火光,嚇壞左鄰右舍。附近住戶說,他們是一群表演舞者,經常聚集在馬路玩特技,對他們印象深刻,直誇表演"很厲害",但警方認定在公共場所玩火,已經觸法,將會開罰。
身穿灰色上衣的男子,站在路中央,左看看、右看看,確定沒有來車,嘴裡含著煤油,就朝著火把噴,瞬間冒出巨大火光。男子一連噴了好幾次,雙手拿著火把甩呀甩,在馬路上走來走去。旁邊騎士經過,就怕被火燒到,全都驚險閃避。民視記者莊立誠﹔「重回事發現場,這棟民宅是外籍移工宿舍,他們經常會在路口活動,還有居民曾經看過,獨輪車表演。」附近居民說,他曾經在那邊騎獨輪車很高的那種在那表演,我就想說好奇啊,功夫怎麼會那麼好。目擊者表示,吞火噴火啊,然後拿火在身上洗啊,(表演)還不錯啊,一定危險啊,因為在路邊噴火,不危險才怪。
街頭藝人竟然在路上"噴火",嚇壞附近民眾。(圖/民視新聞)
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鶯歌區,這裡是外籍移工的聚集地,附近鄰居對他們印象深刻。這名非洲籍的男子,2022年6月來台,取得新北市以及桃園市的街頭藝人證照,他向警方表示,因為自己不熟悉台灣的法律,才會在街頭練習火舞,事後他感到非常抱歉。鶯歌分駐所所長鄧博元表示,全案依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移請裁處,該行為可處罰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新北市文化局文化發展科科長謝喬伊表示,街頭藝人於非申請場地展演,相關違法情事,將由執法單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等規定開罰。
街頭藝人竟然在路上"噴火",嚇壞附近民眾。(圖/民視新聞)
這回街頭藝人,練習跳火舞選錯地點,還沒表演先被開罰。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嚇人! 持刀猛刺機車坐墊 男狂笑道歉:喝醉脫序
壯膽? 北市餐酒館驚見有人帶槍談判 警到場逮人
吃醋釀大亂鬥! 感情糾紛雙方持空氣槍衝突致2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