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導禁吃午餐、上廁所 小5生向黃偉哲陳情

一名單親國中弱勢生小榮(化名)23日由家長及市議員林燕祝陪同,到市議會向市長黃偉哲陳情,指他就讀南市某國小5年級時,和班上同學,長期被曾姓班導師霸凌,以他未完成作業為由,多次被禁用午餐,甚至不讓他上廁所,他希望黃市長能主持公道。黃偉哲除表示願意詳察,並立刻接受受害學童家長陳情。教育局長鄭新輝則說,該名老師在學校第2次調查時,被記申戒2次,家長如有疑義,該局會重啟調查。

林燕祝質詢指出,曾姓老師常遭家長投訴不當管教,督學也訪視,無奈學校未積極介入處理,曾姓老師轉到B校,從106年9月起107年5月,曾老師不讓弱勢且單親高年級學生小榮吃飯,中餐放在桌下豆腐等食材出現酸味才讓孩子吃,也不讓他上洗手間,一個下午只能上一次,他的同學則是被架起來強迫餵食。

林燕祝說,曾老師的不當管教經其母鍥而不捨地追查和新校長秉公處理,全案經台南地院一審民事判決出爐,判決書指出,曾老師卻有延誤小榮用餐,該行為侵害小榮的自由、學習權、人格發展權且情節重大,曾老師也確有在小榮同儕面前,對小榮口出『你是學習障礙,需要別人這樣對待你嗎?』『上課輔,是浪費國家資源』,侵害人格發展權、名譽權情節重大,且經常禁止小榮參與聯課活動課程的行為,已侵害小榮學習權,且屬情節重大,一審判曾老師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

林燕祝強調,該名教師目前還在南市某國小教低年級學生,這樣的老師適任嗎?是否有其他孩子受害,教育局應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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