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鈔最多只能帶台幣10萬出國 超額沒收!

現鈔最多只能帶台幣10萬出國 超額沒收!

不少民眾出國會攜帶大量現金到國外買電器、名牌包,省去在國外刷卡時收的手續費,不過下半年開始,可要注意了,為了避免洗錢犯罪,財政部修改相關規定,只要超額攜帶新台幣、黃金或裸鑽等,要是沒有如實申報,就可以直接沒收或罰錢。

帶著千萬台幣闖關,還把現金裝在水果盒裡,像這樣帶著超額新台幣闖關,2016年就查獲45件,金額高達1.7億元,不過,這些違反規定的人,過去只是將現金退回,但是2017年6月28日之後,可就沒這麼好運了!

台北關副關務長劉國勝:「洗錢防制法12月28日修正,6月28日實施之後,你超過部分沒有申報,或申報不實,超過部分就要被沒收,黃金跟裸鑽也是限額在美金10000元,進出國沒有申報,超過部分課以等值罰鍰。」

根據現行規定,國人出國,攜帶現鈔,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0000元,外幣加總不能超過美金10000元,但是超額攜帶,並不會沒收,現在為了防制洗錢,關務署決定修改相關辦法,超額部分全部沒收!要出國的旅客聽到消息,不能置信!

民眾:「我覺得這個太扯了,錢是我們的為什麼要沒收,有時會忘記若帶多了,當然如實申報遵照法令規定。」

民眾:「外匯管制是必要的,但金額太低,應該放寬額度,國民旅遊風氣很盛,如果出國去旅遊,難免國內存的錢也許在國內花,也許在國外花,不必把金額限的那麼低。」

民眾抱怨出國採買,10萬現金不夠用,但看看這些動輒數千萬的現金闖關,卻沒有罰則,難免讓有心人以身試法,現在關務署將罰則訂出來,甚至擴及攜帶黃金和裸鑽的上限,就是要避免這種心存僥倖的情況,一再上演!(民視新聞甘芝萁、葉家君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