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修法爭議 環保署:重點在於都要審查

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第28條引發的爭議,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陳曼麗今天(8日)在立法院舉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公聽會」,針對爭議條文是否會增加「實際汙染量」的問題,邀集環保署等單位官員,以及關切此議題的環保團體共同出席討論。環保署表示,無論使用環境差異分析報告或變更內容對照表,都一定要經過審查這道程序;而環保團體則認為,在政府機關沒有明確定義「汙染總量」之前,有爭議的第28條內容必須刪除。 環保署提出「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正草案,其中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於既有設備、引進較原設施低能耗或低汙染排放量之設備,提升產能或改變製程,而污染總量未增加,就適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引發環保團體不滿,立委劉建國8日舉行公聽會,邀集官方與環團溝通交換意見。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劉宗勇表示,環評法草案第28條雖是新增條文,但其實源自於已經實施多年的「環評施行細則」第37條,外界對於修正條文內容既有不同看法,政府會持續收集盤點各方意見。劉宗勇說:『(原音)我特別要提到,因為這樣的機制事實上已經實施了很多年,而且重點是它還是需要經過審查,特別舉一個例子,六輕的4.6(期)、4.8、4.9,是用環差報告來送審,可是最後審查結果是讓它重做環評,所以不代表你用什麼文件來送審、最後結果就會得到那個結果。』 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在公聽會前的記者會上表示,第28條是護航六輕擴廠的法條,因為「汙染總量」的定義不清,「環評的」汙染量與「實際的」汙染量是兩種不同狀況,所以為求審慎,環團要求這次修法應先刪除掉有爭議的第28條第一項第二款。陳椒華說:『(原音)環保署的汙染總量一直都沒有弄清楚,汙染總量是什麼?在環評法、在空汙法裡面都沒有寫清楚什麼是污染總量,所以,六輕、甚至中油、甚至石化業都可以鑽這個漏洞,然後以後就可以用變更內容對照表去審查。』 立委劉建國指出,環團過去與民進黨一直是夥伴關係,共同守護台灣環境保護的基本價值,他要求行政機關應審慎、謙虛聆聽環團的聲音,不要讓台灣的空氣愈來愈糟,也別讓曾經與環團站在一起的民進黨,卻在執政之後持續拉開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