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可以是同情的施捨嗎?── 談台灣「飼養寵物先考照」的願景

作者:黃文伯(國立台南大學生態科學與技術學系副教授)

恆春民宿店貓正凝望著窗外。(作者提供)
恆春民宿店貓正凝望著窗外。(作者提供)

五月底,我曾在恆春的一家民宿投宿,這家民宿很特別,老闆娘是一位香港人,為愛情投奔來台,與她的伴侶共同經營隱隱帶有彩虹顏色的餐宿,一樓是日本料理,二樓以上提供住宿,晚上則有燒烤與酒。

餐廳裡隨處漫步著貓狗,有兩隻米克斯老狗,其中一隻毛色斑點像小型修長的大丹,另一隻黑白棕色短腿渾圓很像灌飽的臘腸;還有兩隻米克斯老貓,一隻有黑白領,常和一隻黑貓一起高傲地望向窗外。

跟黝黑穿著輕鬆的老闆娘聊天,感覺她有種天涯淪落人的味道在,可能與浪貓浪狗共鳴,因而收養牠們有個共同的安定住所。除了這四隻在餐廳徘徊外,還有三隻貓躲在一樓後面的臥房,以及屋外時不時前來覓食的浪貓。

在照顧上可以看到她的盡心,所接觸到的貓狗時常梳理、乾淨沒味道。我只記得斑點丹的名字叫美好,尾巴翹得高高的,眼神自信不怯懦。也許來的都是熟客,貓狗旁若無人地在腳邊來去;在屋外吸菸區的茶几旁,給浪貓的食物也是盆碗裝的乾糧。

那晚我與同伴點了洋啤與柚香清酒,配著鹽烤串燒與雞翅和幾尾帶卵的喜相逢,同伴抱著斑點丹,追著黑貓的眼神,忘了最愛的雞翅在桌上冷卻。

也許是與我們熟了,也可能是受到雞肉與魚的誘惑,牠們流連桌旁,用靴貓劍客無辜的眼神看著我們,同伴興奮得不停地逗弄牠們,甚至拿了雞翅和喜相逢的魚頭想餵牠們。

我連忙阻止,告誡同伴這對牠們的健康不好,我們食物中的調味佐料會對牠們造成負擔,像是洋蔥可能造成溶血;巧克力過高的植物鹼會引發痙攣、心臟病;過高的糖分會造成急性腎衰竭;而過高的鹽分也會損及腎臟影響健康

同伴驚訝道:「怎麼會這樣?鄉下的貓狗不都是吃人類吃剩的食物嗎?」同伴說,有一位女老師便是養了條狗,天天帶著牠,每天與牠自拍,在社群網站上表現出她對狗狗的寵溺,並說:「她吃甚麼,她的狗兒子就吃甚麼」,具有和人類一樣的地位。

我們兩人為此辯論起來──到底餵食貓狗的方式,是不是人類自己的一廂情願?是不是施捨殘飯剩羹的同情呢?這時有概念的老闆娘也橫插一腳,嚴肅地說:「不可以給牠們吃我們人類的食物。」

黑白領貓意圖食用含鹽分高的魚頭。(作者提供)
黑白領貓意圖食用含鹽分高的魚頭。(作者提供)

動物相關知識不足,愛之適足以害之!

澳洲墨爾本有一對長年吃素的夫婦收養一隻小貓後,也讓牠跟著吃素,差點造成牠的死亡;在國內有宗教方面無顧貓咪的天性,誤導信徒意圖讓寵物茹素,文中主觀認為狗是雜食,可以引導成素食。這都是無知下所造成的問題。

如果以動物學來看,狗(domestic dog)在1758年即被林奈(Linnaeus)分類為Canis lupus familiaris,屬於灰狼(Canis lupus)的亞種[1]。灰狼狼群會合作以及策略性獵捕獵物,也就是說牠們為肉食性,並非雜食。在台灣由流浪狗成群攻擊山羌的事件中,亦可窺其取食習性。

而與狗同屬食肉目底下,斑貓(Felis silvestris)亞種的家貓(Felis silvestris catus[2],在野外捕食鳥類、哺乳類等,甚至曾造成生態浩劫,導致上百種動物滅絕[3]

以這樣的食性來看,貓和狗原本天生適應的是吃沒有加工調理的生肉,其消化系統與生理功能也是配合生肉的吸收。

雖然貓狗成為人類寵物的過程中,最開始可能存在著撿拾人類食物的殘餘,但牠們對人類殘食的種類應該還是有所選擇的。

在漁獵時代,貓狗為了人類獵物的骨邊剩肉,而依存在人類的群體邊緣,直到後來被馴化。但短時間尚不足以演化出食性的改變,倘若按人類雜食的菜單來取食,可能會大大地影響牠們的健康。

人類對牠們習性了解不足,而以自己的飲食習慣來餵食牠們時,不但不能營養均衡,甚至會因消化與生理系統無法負荷而嚴重傷害寵物身體,等到產生所需的醫療費用,在不願負擔或無法負擔時,便發生了棄養行為。

我們常講,愛一個人是以「對方的需求」去關心,而愛貓愛狗不也應該以牠們真正的需求來提供飲食嗎?人類養育自己的小孩時,有世代交替的傳授,該吃甚麼、有沒有注意保暖等,一旦有所疏忽,不只身旁家人會關切,嚴重點也可能被通報社會局去上親職教育課程,甚至由刑法來約束。

人類對自己的後代照顧,深怕無知造成不良後果,不僅有大量的書籍傳授知識,在醫院小孩一出生,更有護士的耳提面命。反觀同樣是生命的照顧,飼主在視寵物為家人時,是否也應具備基本的照護知識,而不是只把牠們當作法律上的財產呢?

無知所造成的寵物傷害與窘迫,並不只有食物的問題,若以人的出發點來想像寵物的需求,經常會犯下錯誤。像是我們人與人之間可以在沙灘上掩埋彼此、互相戲謔嬉鬧,但當一隻小狗被埋時,在飼主的歡笑中牠只有恐懼。

台南觀夕平台一位飼主將小狗掩埋。(作者提供)
台南觀夕平台一位飼主將小狗掩埋。(作者提供)

寵物除了數量最多的貓狗之外,兔子、天竺鼠、還有各種鼠類、蛇、蜥蜴、烏龜、魚、昆蟲等,都有牠們各自的習性。常常聽聞飼主在不清楚動物習性的情況下殘害生命,以「養死了再買」的方式來「促進經濟」。

如果我們想要保護動物、注重牠們的五大自由,又怎能不先學習牠們的相關知識?具備基礎知識才能養動物,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就像駕駛車輛先考照,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負責的把關

因此,在一般民眾不懂得動物的習性下,我們是否也可仿照駕駛考照?或是如歐洲各國規定的釣魚證照,先上完課程、了解溪湖魚類生態,確認具備基礎知識之後才能釣魚?

台灣寵物飼養:仿製「有照再上路」的願景

筆者對寵物飼養的願景,是希望台灣能有類似德國人養狗的證照制度,課程與證照的規畫,對寵物飼養的好處如下:

  1. 在飼養前,飼主可以評估寵物的成體大小,其生長所需的環境條件、空間大小,以及自己能力可否承擔。(例如:紅毛猩猩、鱷龜、巨蟒或是大型魚類等等,買的時候很小很可愛,但飼主待其長大後則無法承擔)

  2. 在了解寵物習性下,寵物能獲得安心健康的資源與環境,不會輕易因錯誤的照護而造成損傷或死亡。(例如:長毛狗不宜養在熱帶、日正當中不該讓狗走在柏油路上、不可餵食寵物錯誤的食物等等)

  3. 飼主不會因寵物的健康狀況不良,額外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在具備知識的照護下,寵物的健康在根本上有了保障)

  4. 飼主不會因寵物的健康狀況不良,而隨意棄養。(在健康的狀態下,出現無法負擔的照護及費用的機率會降低)

  5. 證照制度登錄飼主與寵物資料,對棄養行為將有更好的限制與處罰憑據。(例如:德國法律規定,棄養寵物的人罰鍰高達90萬元新台幣,如此也能降低流浪寵物對生態環境的入侵)

  6. 可以整合規範寵物的來源與販賣。(例如:德國繁殖場的規定非常嚴格,母狗每年只能生殖一次,最多只能生三年,如此可提高收容所的認養率)

  7. 對不同類群的寵物(兔、鼠、蛇、蜥、龜、魚、昆蟲等),在熟悉其習性與生態的狀況下,對其買賣的上游來源,將能有更嚴謹的規範。(例如:溪裡的鱷龜、鱷魚,樹叢間的綠鬣蜥,水庫裡的琵琶鼠魚、慈鯛等等,會造成生態的危害與破壞,將可藉由飼養證照的管理降低衝擊)

當然,這樣的規劃和管理,需要相對應的政策和法律,以及相關的動物學者、專家來參與規劃課程。並且在可否引入的問題上,也要進行評估,因為流浪貓狗和入侵野外的其他類群寵物等問題都須一併處理。

有了願景,便是一個方向,讓我們能知易行易,不會再輕忽生命!

[1] https://www.itis.gov/servlet/SingleRpt/SingleRpt?search_topic=TSN&search_value=726821#null
[2] Johnson et al. (2006): The Late Miocene radiation of Modern Felidae: A genetic assessment. Science 311, 73-77.
[3] Dohertya et al. (2016): Invasive predators and global biodiversity loss. PNAS 113(40), 11261-11265.

動物當代思潮」,跨域討論各項動物保護議題,並與國外經驗相互檢證反省,期使台灣「動物保護學」能持續成熟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