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三讀 「6情形」禁對外投資

台北市 / 綜合報導

台積電宣布將加碼投資美國1000億美元,引發外界擔心台積電技術是否會外流, 為了保護我國關鍵技術留在台灣,「產業創新條例」第22條修正案,最近三讀通過。

任何公司從事國外投資於特定國家或地區、涉及特定產業或技術,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應事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國外投資若有「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家經濟發展有不利影響等6情形,政府將不予核准投資。若公司未申請核准就進行投資,最高可開罰1000萬元,預計最快今年底前實施。經濟部強調,不論修法前後,台積電最先進製程一定會留在台灣。

原始連結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台積電擴大赴美投資進度卡? 郭智輝:還沒收到資料
川普再提台積電投資 「因我勝選.台積電不想付關稅」
川普揮關稅大刀 美國近2兆美元企業投資承諾受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