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不青睞外送保險大餅 專家:風險難評估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4日電)疫情促進外送平台商機,統計國內有逾17萬名外送員,審計部示警近年外送員道路交通事故有上揚趨勢。但國內19家產險僅5家產險推出相關保險,專家分析,外送平台產業定位不明確,外送員風險難判斷,導致業者承保疑慮高。

據審計部資料,目前國內的餐食外送平台共有Uber Eats、Foodpanda、 Lalamove、Foodomo、inline、GOGOX、快點外送、蝦皮外送、有無外送等9家業者,登錄外送員多達17萬餘人。

不過,外送員趕送單釀成意外新聞事件時有所聞,審計部最新公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外送員交通事故件數逐年攀高。比對106到1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Uber Eats、Foodpanda等大型外送平台登錄外送員為第一當事者且事故車輛車牌為外送平台登錄車輛的事故件數,從106年度888件,至109年度已驟升至4019件,占比則從30.95%大幅上揚至61.09%。

此外,審計部比對109年度重大交通違規資料,也點出外送員危險駕駛比率高,不過由於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第9條不保事項規定,當被保險汽車作收受報酬載運貨物等類似行為使用,導致賠償責任或被保險汽車毀損滅失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即外送車輛在自用汽車保險契約中屬不保事項,外送車輛即便已投保一般車體、第三人責任險,於事故發生時將無法獲得保險理賠。

雖然目前市場有「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保障營業用機車車體損失和第三人責任等保障,不過金管會保險局統計,19家產險公司僅5家針對機車車體和第三人責任險推出營業用機車附加條款,包含富邦產、新光產、新安東京海上產、泰安產和國泰世紀產。開賣比例低於3成,凸顯產險業保守看待外送產業的保險商機。

保險法專家、北宇管顧總經理劉北元表示,一般運輸業者若要保障自己在營業駕駛運送過程的風險,應加保營業用條款,舉例而言,計程車和自用車在馬路行駛的時間和頻率不一樣,風險不同、費率也不同;現在市場也已出現機車營業用條款,不過有一關鍵在於有幾家產險公司願意承保外送員產業。

「目前除了國內幾家較大型的產險公司,其他產險公司顧慮損率太高,承保外送員意願多半不高」,劉北元指出,目前外送平台尚未被納入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對象,以保險公司立場,外送員使用車輛外送過程的風險就會比較不明確,承保疑慮也會較多。

劉北元說,當管理制度建立,外送員產業有較明確的定位和屬性後,例如車輛年限、車輛狀況、駕駛紀錄和工時等規定更系統化,屆時不管有多少車輛在一間外送平台旗下,外送員風險都會較整齊,不會高低不平,保險公司承保疑慮就會下降,保單設計和費率考量也會更明確。

根據保險局資料,以第三人責任險意外事故傷害限額新台幣100萬元來看,自用車保費約落在1000多元,附加營業用條款後,依各產險公司過去損失經驗,保費約自1000多元上升至2000元至3000元區間,即外送員機車從自用到營業用,保費新增差額平均800元至2500元左右,並再依據保額不同往上調整。

劉北元指出,外送平台是近年新興產業,國家明確納管有助於產業發展,後續也會有助於保險保障的風險評估,屆時保險公司重新檢視產業風險,費率可能會更加合理化。

不過外送員投保普及率較低的另一原因,來自於外送員本身意願問題,部分會顧慮營業用附加條款成本。

保險局提醒,外送平台特性是以自用車加入平台,基本上原先保險都歸類在自用車,但登錄外送平台以後,應改為營業車種、加保營業用保險,才可獲得理賠。

保險局指出,保險公司定價是基於過去損失經驗,基於保險大數法則,損率高、營業用保費就會比自用車來得高,若日後損率下降,保費也會有下降空間;此外,目前除一般營業機車附加條款,有產險公司推出碎片化外送員保單,自外送員開始外送起算保障期間。若從事外送員行業,還是應投保相關保障,維護自身和他人安全。(編輯:潘羿菁)1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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