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安全停看聽-治病療疾藥注意

中國時報【林宜慧╱台北報導】 食安風暴不停歇,藥物安全也持續延燒。黑心食物可以不要吃,但救命藥物,民眾有選擇嗎?該如何為自身用藥安全把關?台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副教授忻凌偉(右圖)呼籲,一旦發現用藥被更換,與之前藥名不同,除了留意新藥副作用與異狀,也應諮詢醫師。 「醫師,為什麼我這次拿的藥,包裝跟藥名和上次不同?是換藥了嗎?」對大部分慢性病患來說,換藥可能習以為常;但癌症患者若出現藥物更換時,最好能多問上一句,以免因藥物來源及品質不同,產生不一樣的治療效果與副作用,嚴重時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研究藥物多年,台大藥學專業學院副教授忻凌偉說明,受全球化影響,學名藥雖有價格優勢,但若缺少充分臨床試驗數據證明支持,加上目前多數藥品原料製造地是中國、印度等國,藥品管理嚴謹度不同,較無法保證達到國際水準,藥物品質近年成為國際間高度重視及討論話題。 忻凌偉表示,學名藥是指在原廠藥專利過期後,各家藥廠使用與原廠藥相同的主成分製造並通過人體生物相等性(Bioequivalence,BE)和生體可用率(Bioavailability,BA)試驗後,經藥政管理機關許可上市的藥品。一般認為原廠藥與學名藥應具有相同品質,但醫界對原廠藥與學名藥療效是否一致,多年來都有爭議。 尤其對攸關生命的癌症用藥,一旦藥物療效或品質打折,疾病發生進展勢必使治療更棘手。忻凌偉舉胃腸道基質瘤為例,台灣每年發生率每百萬人10至20人,是復發性高且具危險性的惡性腫瘤;除了手術切除,針對高復發風險族群會在術後以第一線口服標靶藥物做輔助治療,減少復發,臨床效果早被證實。目前所有治療胃腸道基質瘤的臨床試驗及治療經驗,都來自原廠藥特定晶型。 忻凌偉建議,癌症病患在學名藥藥效未得到完整研究報告及臨床數據佐證時,患者與家屬應重視自身用藥權益,多蒐集資訊並認識使用中的藥物,留意藥物的生產製造地來源,一旦發現藥物被換,最好留意新藥的副作用與異狀,以達病情良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