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通訊軟體委託下單 爭議大

工商時報【黃鳳丹╱台北報導】 證交所昨(26)日公告提醒投資人,使用網際網路等電子式交易委託下單買賣,務必注意其合法性,如果以通訊軟體傳訊息給營業員下單目前仍未合法,且相關證明資料不易取得,一旦有爭議,將使自身權益受損。 證交所表示,為保障網路下單交易安全,投資人使用網際網路下單時,應使用憑證機構所簽發的電子簽章簽署,以供辨識及確認,受託買賣的證券商會留存相關下單軌跡以供日後稽核。 證交所指出,愈來愈多投資人以通訊軟體如LINE等,傳送下單訊息給營業員,或是撥打營業員手機,雖然方便又省錢,但因出現爭議時,LINE等通訊軟體並未具不可否認性,且LINE等通訊軟體公司亦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另受託的證券商營業處所錄音系統也難以留存手機下單的電話錄音,營業員若以此等訊息接受委託下單,都屬現行規定禁止行為,為避免日後造成交易糾紛,請投資人避免使用。 投資人如於下單買賣時發現證券商的電子式交易系統無法使用或有所延遲時,應立即向證券商反映,並可先改以電話委託向營業員或親臨證券商營業處所等方式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