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被嫌太吵 李婉鈺「比中指」遭起訴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2月間與友人到新北市板橋一家麻辣鍋店用餐,一對許姓姊妹因不滿李婉鈺一桌談話音量過大,事後在臉書po文抱怨並附上現場爭執影片,雙方因此鬧上法院,新北地檢署今(21)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李婉鈺,許姓姊妹則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去年12月間,李婉鈺與友人到新北市板橋一家麻辣鍋店用餐,許姓姊妹因不滿李婉鈺一行人說話音量過大,上前勸阻,不料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事後許妹在臉書po文表示,李婉鈺反問她「這裡是公共場所,為什麼我要小聲一點?」還比中指、罵「肖查某」,許妹並附上現場爭執影片,寫道「請大家看看李姓議員的囂張行徑」。許姊之後也在臉書發文表示,李婉鈺當時眼神輕蔑,大聲說話後還白了她一眼。

李婉鈺不滿被說是囂張議員,並稱許妹當時有刻意靠近、用手提包撞擊她身體、臉部的行為,因而對許姓姊妹提告涉嫌傷害、加重誹謗罪;許姓姊妹則對李婉鈺提告涉公然侮辱罪。

李婉鈺表示,麻辣鍋店是開放空間,且當時是許姓姊妹要他們說話小聲一點時曾挑釁地說「議員了不起嗎?」許妹拿手機拍影片時,手機及人還一直往她臉部靠近,手上的包包還一直往她身上撞,導致她瘀青。至於比中指部分,李婉鈺則強調自己有將手指指向對方,沒有比中指。

檢方勘驗店內監視器畫面及許姓姊妹拍攝的影片後,認定李婉鈺有比中指、罵「肖查某」,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將她起訴。許姓姊妹挨告部分,由於李婉鈺未提出驗傷單,也無目擊證人,無法認定有傷害一事,罪嫌不足;此外,檢方認定許姓姊妹在網路上寫明案發過程,並非憑空捏造,屬可受公評之事,因而將許姓姊妹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