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延分期繳稅 網路電話攏ㄟ通

為降低臨櫃申請延(分)期繳稅之群聚染疫風險,高雄市稅捐處建議納稅義務人透過該處官網申辦或於上班時間內以電話方式提出申請。

市稅處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可於稅單繳納期間內申請,最長延期一年或分二至三十六期(每期為一個月)繳納;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建議民眾透過該處網站申辦,以避免群聚染疫風險。

如不諳網路操作的民眾也不用擔心,稅捐處亦開放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在核對個人資料後)以電話方式提出申請;該處所轄稅目受理窗口電話:使用牌照稅○七-七四一○一四一分機二二一胡先生、房屋稅分機五五一宋小姐、娛樂稅分機二五○林先生、地價稅分機五三一張小姐。

市稅處提醒,如以電話方式申請延(分)期,納稅義務人須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以下之次日起十日內補送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所轄稅捐分處,以完成延(分)期繳稅申請流程;須瞭解疫期減稅相關資訊詳可至官網「防疫資訊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電話○八○○○○○三二一轉二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