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泳池偷拍 上百男童受害判兩年

新竹一名有戀童癖的男大生,去年七月在新竹市游泳池更衣室,偷拍十二歲男童被逮,警方在他的手機內查出上百名男童的裸體照片,法官認為男大生為了滿足私窺慾望,偷拍男童照片造成心理陰影,惡性不輕,判處兩年徒刑、緩刑五年,應接受心理輔導和治療。(彭清仁報導)

最近天氣明顯轉熱,由於限水壓力已解除,各地游泳池陸續開放,但小朋友們到游泳池戲水更衣時,還是要小心戀童癖偷拍或猥褻。新竹一名詹姓大學生,去年七月暑假間,在新竹市一處游泳池,偷拍十二歲的男童更衣,幸好其他男童發現向家長說明,警方接獲報案,才將詹姓大學生逮捕,並在詹姓大學生的手機內,找到上百名男童被偷拍的照片。

警方事後到詹姓男子租屋處搜索,發現電腦硬碟內,不少被害男童遭偷拍的照片,甚至還有男童被摸下體的影片。法官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也向法官供稱看到男童私密處的照片就會感到興奮。法官審酌被告為滿足個人私慾,漠視他人性自主權,利用男童上廁所之際侵害男童,造成男童身心負面影響;而被告為了滿足私窺慾望,偷拍男童換裝,造成男童心理陰影,惡性不輕。但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且仍在就學中,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及對兒童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份罪,判處被告兩年徒刑、緩刑五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應受心理輔導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