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臥浴廁消防救護判定明顯死亡未送醫 2小時後發現呼吸送醫治療5天仍不治

新竹縣一名男子21日晚間倒臥家中浴廁,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判定明顯死亡多時未送醫,約隔2小時葬儀社人員到場發現男子還有呼吸再緊急送醫,事隔5日男子今天不治。消防局說,將重新檢視現場明顯死亡的認定,並提出更嚴謹作業流程。

新竹縣消防局
新竹縣一名男子21日晚間倒臥家中浴廁,消防救護人員到場判定明顯死亡多時未送醫,約隔2小時葬儀社人員到場發現男子還有呼吸再緊急送醫,事隔5日男子今天不治。(中央社/新竹縣消防局提供)

新竹縣消防局長孫福佑受訪表示,21日晚間9時獲報救護案件,並派遣3名消防員前往民宅救援,現場童姓男子倒臥浴廁,消防員查看身體外觀呈現黑色,並搬動童男手指已僵硬,判定死亡多時,並請警方辦理相驗。當日晚間11時,葬儀社前往搬運時,發現男子有呼吸聲音,再聯繫119,消防員立即前往搶救送醫。

孫福佑對於病患與家屬感到遺憾,強調會再檢討作業流程,但不希望打擊士氣,影響同仁救助意願。他指出,同仁按照作業流程執行任務,但未得到預期中的結果,主要原因是程序與實際執行有落差,這部分會再調整。

新竹縣消防局今天也發布聲明指出,該轄區的大隊長、分隊長以及出勤同仁,多次到醫院向家屬致意,出勤同仁深感自責,多日無法成眠,也會思考如何改進流程,全體消防同仁也將謹記這次的經驗,避免類似案件發生。

消防局表示,關於現場明顯死亡的判定,救護人員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3條規定,救護技術員執行緊急傷病患或大量傷病患急救處理及送醫途中救護,不包含運送明顯死亡大體。消防局說,現場明顯死亡的定義,依據患者OHCA且達到屍腐、屍僵、無首等狀態之一者,而當時救援,因同仁評估患者無脈搏及無呼吸,又發現其四肢僵硬,才會以「屍僵」,判定為「明顯死亡」。

消防局說,針對此案,事發第一時間同仁已開始回想、檢討當時情況,內部已著手針對救護流程進行重新檢視,特別是「現場明顯死亡的認定」相關教育訓練,將儘速提出更人性、更嚴謹的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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